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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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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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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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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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授予5名激励对象180万份股票期权(原预留份额),行权价格:5.81元/股。2021年9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有关事项详见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抵押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分公司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曹县分公司拥有的位于曹县青菏南路与清江路交叉口A11号楼的房地产在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13,000.00万元的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关事项详见2021年8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截至本报告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拥有及托管的零售门店179家。目前,公司旗下拥有的门店达到122家(含临朐华兴24家门店、社区超市3家门店),覆盖山东省11个地市和河北省。同时,公司受托管理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所有非上市门店57家(含社区超市14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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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布廷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洪亮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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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布廷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洪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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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布廷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洪亮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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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执行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的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经营租赁,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5.37%作为折现率)计量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公司在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采用简化处理,只调整 2021年报表年初数,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资产年初增加2,679,053,567.27元,负债年初增加3,001,212,138.44元,所有者权益年初减少322,158,571.17元。新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内列报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对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提 “利息支出”和对使用权资产计提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1-046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1年第三季度门店变动情况:
1、新开门店情况:三季度新开门店2家。
三季度未新开大型综合超市及百货商场。另,淄博东城华府社区店于2021.8.20开业,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取得方式为租赁,地址位于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东城华府小区门口西侧;东营济南路便利店于2021.8.5试营业,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取得方式为租赁,地址位于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31号、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内住院楼一号病房楼处。
2、关闭门店情况:三季度关闭门店0家。
另,公司位于淄博桓台县索镇中心大街淄博桓台店已于2021.10.18闭店,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业态为大型综合超市;位于省菏泽市牡丹区解放大街1396号的菏泽解放路店已于2021.10.15闭店,建筑面积11,195平方米,业态为大型综合超市。
3、拟增加门店情况:四季度拟开门店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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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第三季度零售行业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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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经营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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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拟增加门店为公司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21-045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布廷现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全票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由于工作变动,朱思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公司谨向朱思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