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对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进行自查,公司财务部依据销售发货单,出口销售报关单和出口发票等单据确认收入,在编制2020年年报期间,发现部分销售出货单存在客户没有确认签收的情况,此部分均是出口销售FPC产品,出口报关单和出口发票齐全,缺少客户签收单或客户确认的对账单。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客户未确认的销售发货全部冲减收入。 经核查确定: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财务报告相关数据需要调整。会计差错更正主要内容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依据不足进行冲减收入的调整。收入调整会影响的科目: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应交税费、未分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净利润。将影响2020年第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刘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琥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凡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琥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凡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崔丹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东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10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上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崔丹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崔丹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其任职材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崔丹丹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511518
传真号码:0755-26981518-8518
电子邮箱:gmo_cdd@danbond.com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董事会秘书简历
崔丹丹女士,1985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小田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1年10月加入公司,任董事会秘书。
崔丹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109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