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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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均已合规披露,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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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关玉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延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关玉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延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号),本公司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作出调整,具体调整详见上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1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东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通讯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3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1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本次现金管理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上述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77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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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与上述签约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虽然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现金管理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审慎选择投资品种;并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针对或有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内部审计与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投资品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减少资金闲置,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一定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四、本次现金管理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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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105,770.00万元(含本次)。
备查文件:
本次现金管理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0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关玉秀女士召集,经与会董事通讯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并批准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对“一、主要财务数据”中“(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补充说明如下:
原公告内容为: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
”
现变更为: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
”
因上述变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除上述补充披露的内容外,《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变更后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ZG19018片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1-043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ZG19018片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临床试验受理通知书》,公司自主研发的ZG19018片用于治疗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
本次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事项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临床试验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由于药品的研发周期长、审批环节多、研发投入大,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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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相关情况
ZG19018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KRAS G12C选择性共价抑制剂,属于1类小分子抗肿瘤新药,有望用于治疗KRAS G12C突变的肿瘤。目前全球范围内仅有一款同类机制药物获批上市。美国安进公司的KRAS G12C共价抑制剂Sotorasib(AMG510)于2021年5月被美国FDA加速批准上市,用于治疗携带KRAS G12C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ZG19018可以结合至KRAS蛋白分子开关II区域下方的变构结合口袋,并与附近的Cys12形成共价结合,将KRAS G12C锁定在与GDP结合的非活化状态,选择性抑制KRAS G12C的活化,抑制下游多条信号通路的激活,从而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发挥抗肿瘤作用。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ZG19018具有显著的抑制KRAS G12C突变肿瘤生长和细胞增殖的药效作用,具有药物半衰期长和口服生物利用度高等药代动力学特征,且在肿瘤和脑组织中具有高药物浓度。ZG19018有望成为一个治疗KRAS G12C突变肿瘤的创新药。
三、风险提示
本次ZG19018片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事项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品临床试验申请获受理后,自受理缴费之日起60日内,如未收到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公司方可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因此本次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存在无法获批上市销售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