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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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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华埔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南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等相关公告。

2、2015年5月,公司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共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2,590,139股(经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后变更为5,180,278股),上述股份已于2015年11月11日上市,锁定期为36个月,存续期为48个月。截至2018年11月11日,上述股份已满36个月限售期,该等股份已于2018年11月15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存续期于2019年11月10日届满,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590,188股。为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利益,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9月10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相关议案。经上述三次延期,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2020年9月11日、2021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鼎龙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广州)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将其名称由“鼎龙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广州)有限公司”变更为“鼎龙商贸投资(广州)有限公司”,并将其经营范围和住所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龙学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龙学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康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按照准则要求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

报表相关项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按照准则要求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鼎龙文化 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阿拉尔市领先商业楼12楼新农开发董事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召开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1年10月27 日上午 9:15-9:25,9:30一11:30,下午 13:00一15: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唐建国、王进能、汪芳,独立董事吴明、崔艳秋、欧阳金琼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李军华、张萍萍、罗文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吴天昊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新疆塔建三五九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和议案 2,大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明、付立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1-063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0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近期披露的事项:

(1)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142),2021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5,368.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9.72%。《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7),经公司对截至2021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14,559.56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拟通过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841.487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权益673.1900万份,涉及员工共计616人;预留权益168.2975万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30 万吨电解液和 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10,0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电解液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153,294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88,055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65,238 万元。该项目系公司基于战略规划而进行的产业链布局。虽然新能源汽车是未来的发展趋势,锂电池回收也被长期看好,但项目建设依然存在受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的波动影响的风险,及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和环保、安全生产等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1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电解液和10万吨铁锂电池回收项目的公告》“四、本项目的风险评价”。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14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