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63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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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肖海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旋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肖海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旋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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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自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因公司本报告期初不存在需按新租赁准则规定调整期初数据的租赁资产,故无需调整期初资产负债表项目。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6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7日以通讯、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张宏清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1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65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7日以通讯、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黄绚绚女士主持,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