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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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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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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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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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对尚存续的高级永续证券要约回购
2021年7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拟发行以美元计值的高级债券并对尚存续的高级永续证券进行要约回购的公告》,拟对原高级永续证券持有人发出要约邀请:若原高级永续证券持有人参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以美元计值的高级债券的认购,根据本次要约邀请及本次发行的相关条款,公司将提供一项回购选择权,公司将按照不低于其认购的发行面值回购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高级永续证券,回购的金额将根据其最终获得分配的高级美元债券本金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共计持有高级永续证券本金总额为138,959,000美元的证券持有人有效呈交本次要约邀请的申请,占高级永续证券总存续规模的34.74%。本次要约交割完成后,高级永续证券的剩余存续规模为261,041,000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 全资子公司发行以美元计值的高级债券
2021年7月2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建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及海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订立购买协议,内容有关发行人发行23,168.60万美元利率为9.125%的高级债券。本次高级债券已于2021年8月2日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2021-093号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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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陆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兴剑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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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陆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兴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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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陆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兴剑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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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1-093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一)新增门店
2021年1-9月,公司通过新建及收购的方式,新增14家门店,店面分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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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少门店
2021年1-9月,因战略性调整等因素影响,减少门店35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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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末的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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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整车销售:报告期内,国内疫情防控措施发挥显著效果,经济运行保持恢复性增长,虽个别区域疫情亦出现零星反复,但公司有条不紊地实施年初制定的数字化转型战略。2021年1-6月,公司重点加强了新车毛利管控和库存管理,确保上半年度新车销量稳固增长,叠加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的低基数,新车毛利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然而2021年7-9月,受制于芯片短缺,新车供应紧张的情况越发明显,新车销量同比出现大幅下降,致使2021年1-9月新车毛利率增幅较2021年1-6月有所收窄。
维修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维修服务业务始终紧紧围绕客户需求为中心开展售后维修、保养等工作,继续强化业务流程的梳理和过程管控;同时公司为控制流失率并长期锁定客户回店,加大对客户的维护支出,影响毛利率同比略为回落。
佣金代理:报告期内,公司佣金业务受银保监会下发的车险费改正式实施的影响,车险规模及盈利性有所下滑。
汽车租赁:报告期内,整体资金环境持续趋紧,资金成本增加,同时公司以控制风险、 稳定发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前提,报告期内,公司对生息资产规模进行控制,加之市场竞争激烈因素影响,上述综合原因造成汽车租赁成本增加,收入和毛利率同比下滑。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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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主要原因得益于国内疫情防控措施发挥显著效果,经济运行保持恢复性增长;公司在新车销售台次、维修进场台次等方面,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126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1-06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吕向阳先生和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投资控股”)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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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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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吕向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融捷投资控股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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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公告日,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89.5%和10.5%的股权,吕向阳先生与融捷投资控股为一致行动人。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吕向阳先生及融捷投资控股累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强制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股份质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业”)、董事长杨君敏先生函告,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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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东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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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杨君敏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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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君兴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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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补充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062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6.23%,占公司总股本的5.68%,对应融资余额为34,100万元;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662万股(含本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9.9%,占公司总股本的6.97%,对应融资余额为44,145万元。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与被担保方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补充协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数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