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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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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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四)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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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3,200,000份,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000万股的6.40%。其中,首次授予2,885,500份,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5.77%;预留314,500份,占本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9.83%,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0.63%。
2、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52人调整为150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2,885,500份调整为2,881,500份,预留数量由314,500份调整为318,500份,并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29日,以557.19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65名激励对象授予2,722,500份股票期权;以18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95名激励对象授予159,000股限制性股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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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杨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妍曦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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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杨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妍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杨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妍曦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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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
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合同,本公司按照剩余租赁期区分不同的衔接方法:
剩余租赁期超过12个月的,本公司根据2021年1月1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并按相当于租赁负债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剩余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A区4栋)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2日
至2021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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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1年10月28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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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和邮件(指定邮箱:ir@xgimi.com)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邮件方式在邮件内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ir@xgimi.com邮箱。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1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
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A区4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软件园A区4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759 9894 转8432
联系人:薛晓良、侯学裕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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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极米科技”)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提名的非独立董事景鲲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景鲲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景鲲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景鲲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经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提名和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通过补选吕文颖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任期届满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补选吕文颖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的职位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员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吕文颖女士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补选董事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补选吕文颖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
吕文颖女士简历
吕文颖,女,1987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7月毕业于美国弗吉尼亚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15年5月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年7月起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任职,至2013年7月任经理;2015年7月起在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任职,至2019年10月任执行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战略投资管理部总监。
吕文颖女士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传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修订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交流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067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交流会的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1-063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11:00-12:00
●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 (http://sns.sseinfo.com/)“上证 e 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方式举行“中国化学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交流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11:00-12: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业绩交流会的人员为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刘东进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涛先生、总工程师贾美平女士、总经理助理兼运营管理部部长聂宁新先生和监事会主席兼市场开发部部长徐万明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11:00-12: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 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 e 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交流会。
2、投资者可在11月1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源
联系电话:010-59765697
联系传真:010-59765659
联系邮箱:wangyuan@cncec.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0月27日,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力电业”)通知,南山集团将其持有的285,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怡力电业将其持有的475,000,000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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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 2021 年 10月 27 日,南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834,855,06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3.72%,本次股份质押业务办理完成后,南山集团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58,7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35%;其一致行动人怡力电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581,044,5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1.60%,本次股份质押业务办理完成后,怡力电业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75,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97%。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山集团、怡力电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南山集团、怡力电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南山集团、怡力电业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