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1、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损失类应以负数填写。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2)年初至本报告期利润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3)年初至本报告期现金流量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陈志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志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第三季度审计报告是否属于非标准审计报告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5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9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石春和先生、徐滨先生、刘丽馨女士通讯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玮钰女士、夏群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6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19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芳兰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同意聘任陈玮钰女士、夏群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认为:陈玮钰女士、夏群波女士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陈玮钰女士、夏群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高管人员简历
陈玮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硕士学历。2015年7月至2018年4月,任Zoomi Inc.首席数据分析师;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任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技术总监,2019年11月至今,任振邦智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陈玮钰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首发前限售股2,94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6%,通过珠海国汇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35.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通过中天智科间接持有1.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志杰先生、唐娟女士分别为父女关系、母女关系,与公司监事、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夏群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深圳市金谷科技有限公司部门助理;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振邦有限企划部负责人;2011年8月至2017年1月,任振邦有限人事行政部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1月,任振邦有限监事;2017年1月至今,任振邦智能董事会秘书、人事行政总监。
截至目前,夏群波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通过珠海中天智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夏群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玮钰女士、夏群波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商业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及2021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公司与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上述交易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创造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含本次公告所涉及的现金管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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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
币35,000.00 万元(不包含已到期赎回的金额),未超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和期限。
六、备查文件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7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