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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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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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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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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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高空风能项目进展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内部实际情况、募投项目实际发展情况、融资时机判断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高空风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继续推进高空风能发电项目的发展,并积极创造条件寻找其他区域高空风能发电项目。(详见公司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公告》(临2021-050)
(2)报告期内,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协议出让绩溪高空风能发电项目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向中国能建全资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下称中能规划)以经审计评估后的净资产价格为基准出让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有限公司(下称绩溪中路)51%的股权。转让完成后按照股权比例将绩溪中路注册资本金增至1.05亿元,其中中能规划以现金方式支付3825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3675万元。双方将设立董事会,其中由中能规划委派两名董事,本公司委派一名董事,绩溪中路将不再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来将由中能规划主导共同推进高空风能发电这一首创性科技更好更快发展。(详见公司2021年9月18日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49)及《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协议出让绩溪高空风能发电项目部分股权并增资的公告》(临2021-05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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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云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恩宇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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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陈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云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恩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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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云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霍恩宇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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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21-057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21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6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监事:颜奕鸣、张彦、刘应勇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高级管理人员:孙云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2.关于公司管理机构改革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战略规划布局的需求,完善各职能部门功能、整合人才释放资源能量,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拟对现有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职能进行改革。
表决结果:同意:6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本次管理机构调整后公司将原有八大部门划分为事业部和中心两类。调整后的职能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人事行政中心、金融财务中心和审计内控中心、企业发展和规划部、永久车业事业部、制造事业部、新能源事业部和新消费事业部。
三、备查资料
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21-058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方欣女士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在本公司的任职,且辞职后将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方欣女士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有关规定,方欣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方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适时尽快选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9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9 月 17 日召开十届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临2021-049)和《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公告》(临2021-050)。
经申请,公司于2021 年 10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021】133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终止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818 900915 证券简称:中路股份 中路B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