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励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金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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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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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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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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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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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励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闽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金娥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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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励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闽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金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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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励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闽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金娥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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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1-093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1-094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赛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