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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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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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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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水业集团旗下鼎元生态100%的股权、蓝天碧水环保100%的股权和安义自来水100%的股权,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2021年8月5日,公司拟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调整,构成方案的重大调整,并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方案后的《洪城环境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水业集团持有的鼎元生态100%的股权,并在指定媒体披露了重组草案等相关文件。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洪城环境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重组草案进行了修订。本次交易方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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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邵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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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邵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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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邵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剑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立群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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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