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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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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目前,公开发行27亿元公司债券业务已通过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正在按计划推进相关事项。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本公司拟向深圳明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11名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赣州明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拟向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等33名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21年9月11日,本公司披露了交易预案披露,目前,本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交易的相关工作,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志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雷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志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会计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本公司于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会计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21-87

债券代码:114423、114489 债券简称:19康佳02、19康佳04

114524、114894 19康佳06、21康佳01

133003、133040 21康佳02、21康佳03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