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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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项目
■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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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下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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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黎仁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茂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黎仁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茂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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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黎仁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茂娜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不涉及新租赁准则有关资产租入的情形,不需要对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进行调整。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编制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宇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编制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9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