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说明:
■
1.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64.96%,主要是派发红利,支付采购款导致;
2.应收账款比期初减少52.08%,主要是本期收到2020年末及本期销售回款;
3.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137.97%,主要是原材料储备,预付采购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长98.98%,主要是子公司员工预借支付门店房租、水电、装修工程等暂未结清款;
5.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长365.52%,主要是待抵扣进项税和留抵税额增加;
6.在建工程比期初减少38.98%,主要是部分在建工程完成验收,转为固定资产;
7.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减少32.39%%,主要是存货未实现利润暂时性差异影响;
8.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58.07%,主要是预付软件款完工验收转无形资产;
9.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100%,主要是银行借款已偿还;
10.预收款项比期初减少32.66%,主要是预收租金减少;
11.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44.94%,主要是发放和冲销上期费用计提影响;
12.资本公积比期初减少48.66%,主要是股份回购注销影响;
13.库存股比期初减少72.42%,主要是股份回购注销影响;
14.盈余公积比期初减少38.48%,主要是股份回购注销影响。
(二)、利润表变动说明:
■
1.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42.91%,主要是期权费用、长期待摊等费用增加影响;
2.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387.35%,主要是执行新租赁准则,摊销本期未确认融资费用;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同期减少108.58%,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4.信用减值损失比同期增加1070.96%,主要是收回2020年年末应收账款,冲回前期坏账计提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比上期减少2757.37%,主要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14.91%,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573.34%,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本金赎回;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15.44%,主要是本期支付回购股份款。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林国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林国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适用新租赁准则。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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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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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郭逸飞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郭逸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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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 郭逸飞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毕业于比利时列日大学, 2017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电商事业部运营中心副经理。郭逸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逸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郭逸飞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1-06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主要人员流动,拟加入信永中和。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以及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变更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0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黄迎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文茜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了10年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主要成员人事调整,拟加入信永中和。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结合双方现今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相关规定为公司出具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等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对立信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体现出了良好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体现出了良好的专业能力,信永中和会计师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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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1日以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二楼总裁办会议室,全部9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陈国红、林镇成、林炫锟,独立董事张龙平、郑贤玲、徐波、王平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林国芳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1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董事陈国红女士对该议案投了弃权一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如下:
(1) 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由林国芳先生、林镇成先生、张龙平先生担任,其中林国芳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张龙平先生、陈国红女士、王平先生担任,其中张龙平先生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林国芳先生、王平先生、郑贤玲女士担任,其中王平先生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徐波先生、王平先生、林国芳先生担任,其中徐波为召集人。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国芳先生、林镇成先生、王魁先生、龚芸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意聘任张倩女士为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其中:
(1)聘任林国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2)聘任林镇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3)聘任王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4)聘任龚芸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5) 聘任张倩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龚芸女士的有关资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龚芸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董事会秘书:龚芸
联系电话:0755-26055091
经审阅上述人员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因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主要成员人事调整, 拟加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保障公司 2021 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 确定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 年11月18日下午2:3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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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相关人员资料
1. 林国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4 年出生,高中学历。曾任深圳雅豪家饰精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创办本公司前身深圳富安娜家饰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并历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林国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3,111,710 股,持有公司37.75%的股权,林国芳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林国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
林国芳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陈国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供职于深圳市东宝制品公司。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深圳新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国红科创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等。陈国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2,123,238股,持有本公司14.72%的股权,陈国红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陈国红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林镇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2007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电商事业部经理、电商网络分销总监助理、电商策划副总监、电商市场总监、电商事业部、供应链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林镇成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份259,962 股,林镇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国芳先生为父子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林镇成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4、林炫锟:男,中国国籍,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99 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悉尼大学。林炫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林炫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国芳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国红女士为母子关系,除前述情况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林炫锟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5、林汉凯: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历任公司家纺研发副总监,研发中心总监。林汉凯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793,04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汉凯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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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