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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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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11.50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335.24%,主要系本报告期备用金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50.74%,主要系本报告期留抵增值税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39.30%,主要系本报告期基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77.19%,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上年年终奖所致。

6、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40.85%,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所致。

二、利润表

1、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71.44%,主要系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3.27%,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59.35%,主要系本报告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4、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4.51%,主要系应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0.59%,主要系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及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8.51%,主要系本报告期投资理财产品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6.82%,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可转债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1年度公司持续优化经营管理以适应行业环境变化,经营业绩持续稳定,预计截止本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2.公司成立成都弘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技术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成立四川弘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酶制剂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新化学物质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柯尊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映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柯尊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建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映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92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二一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董事会编制的《二〇二一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1-9月,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844,779,393.27元,同比增长21.16%; 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3,141,903.79元,同比增长12.80%;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7,165,901,894.70元,比上年度末增长2.35%;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6,319,502,185.70元,比上年度末增长9.79%。

《二〇二一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柯尊洪先生,总裁柯潇先生,副总裁钟建荣女士、陈粟先生、殷劲群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调整二○二一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调整二○二一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意见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现拟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第六条及第十九条,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法办理公司章程及营业执照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成都尊悦豪生酒店召开二〇二一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93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二〇二一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〇二一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决议。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95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28号成都尊悦豪生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需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地点:2021年11月9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108号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37 。

(2)联系电话:028-87502055

(3)传真:028-87513956

(4)邮箱:khdm@cnkh.com

(5)联系人:钟建军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康弘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73。

2.投票简称:“康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2)本次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2日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96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药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购买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5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四川康弘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康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成都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风险揭示:

1.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有投资风险,成都银行仅保障资金本金以及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收益不确定的风险。本产品的收益由保值收益和浮动收益组成,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产品存续期内,市场收益上升,本存款的收益不随市场收益上升而提高。。

2.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认购,产品成立后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

4.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产品的浮动收益与挂钩标的价格水平挂钩,收益计算较为复杂,故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5.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相关信息。如果购买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成都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成都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成都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成都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投资者签署《成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投资者协议书》至产品起息之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成都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则成都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不成立。

7.数据来源风险:在本产品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成都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本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的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成都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再投资风险:成都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如成都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则该产品的实际产品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承担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的风险。

10.资金被扣划的风险:由于投资人的原因,导致资金被司法等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等风险。

11. 交易对手风险:若相关投资的交易对手、所投资的金融工具或资产项下 的相关当事方发生不可预料的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破产等,将可能影响存款收益的实现。

12. 技术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运作可能依赖于通过电子通讯技术和电子载体来实现,这些技术存在着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同时通讯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具有存在缺陷的可能,影响本产品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程序的正常进行。

13. 产品风险:本期产品风险评定等级为I级,产品风险极低,本金损失风险为O。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在实施前会对投资理财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保本型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尚未到期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合计8.001亿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五、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成都银行结构性存款投资者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客户回单。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认真审核了全部议案。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调整二○二一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调整二○二一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结合二○二○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我们认为该方案兼顾了公平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可以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我们同意本方案。

独立董事:

张 强 屈三才 张 宇

2021年10月27日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二○二一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受新冠疫情及集采谈判等因素的影响,医药行业国内外竞争进一步加剧。因应此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研发创新、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的竞争力,建议在董事会批准的《二〇二一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专项激励,以更好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详如下: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包含薪酬及专项激励;

2、薪酬部分已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适用对象、适用期限、薪酬标准、支付方式、其他规定等保持不变;

3、专项激励部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参照行业薪资水平,结合公司本年度业绩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后发放;

4、拟提交审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其中:柯潇、殷劲群、倪静、QUN KEVIN FANG:基本薪酬占薪酬总额的70%,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30%;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占薪酬总额的80%,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20%。

四、支付方式

(一)基本薪酬按月均额发放;

(二)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和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后发放。

五、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单项职务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

(三)本方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发生分歧时,按有利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解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