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会、监事会声明: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3-00297号),截止本日,公司保留意见事项尚未全部解决,公司尚未重述上述事项的前期报告,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是基于以上情况进行编制,后续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存在会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调整的可能性,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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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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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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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49.99%,系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康朴消费板块部分孙公司股权收到对价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338.69%,主要系部分经销商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49.18%,主要系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39.84%,主要系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偿还前期预付款所致;
(5)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31.94%,主要系本期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以资抵债偿还货物所致;
(6)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较期初减少100%,系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康朴消费板块部分孙公司所致;
(7)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较期初减少45.81%,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康朴消费板块部分孙公司所致;
(8)报告期末,商誉较期初减少96.07%,系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康朴消费板块部分孙公司所致;
(9)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减少98.16%,主要系本期出售公司之子公司金大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10)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减少83.89%,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康朴消费板块部分孙公司所致;
(11)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34.01%,主要系公司前期预付土地款和设备款已确认相关资产所致;
(12)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60.77%,主要系票据到期转短期借款所致;
(13)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32.61%,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康朴消费板块部分孙公司所致;
(14)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44.35%,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康朴消费板块部分孙公司所致;
(15)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1.10%,主要系公司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所致;
(16)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17)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53.50%,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康朴消费板块部分孙公司所致;
(18)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94.17%,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19)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减少51.46%,主要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康朴消费板块部分孙公司所致;
(20)报告期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康朴消费板块部分孙公司所致;
(21)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减少87.21%,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康朴消费板块部分孙公司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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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3.66%,主要系运输仓储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所致;
(2)报告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1.60%,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减少所致;
(3)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260.65%,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康朴消费板块部分孙公司所致;
(4)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12.55%,系公司本期计提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60.05%,系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2.16%,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3.71%,系公司之子公司德国康朴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康朴消费板块部分孙公司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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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43,072,569.26元,主要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46,721,444.61元,主要系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37,950,456.98元,主要系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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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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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万连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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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万连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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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无涉及新租赁准则项目,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对年初资产负债表进行调整。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1-12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0月26日8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万连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3-00297号),截止本日,公司保留意见事项尚未全部解决,公司尚未重述上述事项的前期报告,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是基于以上情况进行编制,后续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存在会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调整的可能性,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1-121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0月26日11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杨艳、监事吴秀清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李新柱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1]第3-00297号),截止本日,公司保留意见事项尚未全部解决,公司尚未重述上述事项的前期报告,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是基于以上情况进行编制,后续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存在会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调整的可能性,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1-122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