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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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北延线、4号线延伸线、7号线北段延伸线及支线工程总体总包服务项目ⅡⅣY-SJZB标”,中标价12,558.15万元,具体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公司联合体中标“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前期深化研究项目”,联合体中标总价27,097.857847万元,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线路(8号线北延段拆解线(广州北~纪念堂)中的江府~纪念堂段、秀全公园站、雅源站)、(8号线东延段(万胜围-莲花))设计总体和总包管理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线路(广州东至花都天贵、芳村至白云机场)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已完成合同签署工作。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农兴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路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路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农兴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路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路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3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在2021年上半年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2021年第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8,423,784.45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15,737.78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61,767.30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7,146,279.37元。2021年1-9月累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69,643,650.91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4.31%。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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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1年 7 月 1 日至 2021年 9月30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28,423,784.45元, 2021年1-9月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69,643,650.91元,减少公司2021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69,643,650.91元,已计入公司 2021 年1-9月合并财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1-9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399,694,754.4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196,694.78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2
(上接405版)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投资的果麦文化(301052.SZ)于2021年8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现持有果麦文化1,080,599股,持股比例为1.50%。上述股份系公司于2018年12月通过股权转让所得,交易对价为3,400万元人民币。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对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行核算。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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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鲍洪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继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继春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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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鲍洪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继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继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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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鲍洪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继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继春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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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公司按照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次新租赁准则执行对公司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因准则变化对资产负债表年初数的调整不重大。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一一新闻出版(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 2021 年前三季度一般图书出版业务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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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40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鲍洪俊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水平,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新颁布施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内部报告制度流程,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新颁布施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原《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