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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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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除标注本报告期项目外,其余项目变动比例均为本报告财务报表项目期末期初或同期对比数据。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西航公司向中国航发无偿划转持有航发动力股份事宜

2021年9月7日,中国航发与西航公司签署了《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西航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596,635,147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2.38%)无偿划转给中国航发。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后,西航公司仍持有公司13,884股股票,中国航发将直接持有公司1,044,498,728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9.18%),中国航发合计控制公司1,183,407,646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4.40%)。本次无偿划转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由西航公司变更为中国航发。截至目前,暂未完成相关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8日、2021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航发无偿划转持有航发动力股份事宜

2021年9月7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与中国航发签署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航空工业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76,059,299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60%)无偿划转给中国航发。本次航空工业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实施尚待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截止目前,尚未取得有关批复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东莹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东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东莹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期初数据调整如下:预付款项减少280,000.00元,固定资产减少526,450.46元,使用权资产增加16,869,865.81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8,131,054.35元,租赁负债增加7,932,361.00元。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1-66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3人,合计可履行监事权利义务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牟欣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1-67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森先生、颜建兴先生、张姿女士、赵亮先生、孙洪伟先生、杨先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本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概述

因公司生产产品的特点,生产产品所需的合格原材料供应商、产品用户大部分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不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目前,航空工业集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的股权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因此,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单位,以及中国航发及其实际控制的单位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上述主体相互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现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需新增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与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为了方便信息披露及监管部门的审核以及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就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

(二)本次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单位:万元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

单位:万元

3.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4.支付借款利息情况

单位:万元

5.贷款、存款情况

单位:万元

(三)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或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该等交易对方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四)2021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森先生、颜建兴先生、张姿女士、赵亮先生、孙洪伟先生、杨先锋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李金林先生、刘志猛先生、王占学先生、杜剑先生投票赞成,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本关联交易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对公司而言,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前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中国航发

中国航发成立于2016年5月31日,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建国,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号,经营范围:军民用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和售后服务;航空发动机技术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维修、销售、售后服务;飞机、发动机、直升机及其他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先进材料的研制、开发;材料热加工工艺、性能表征与评价、理化测试技术研究;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国家授权、委托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资委、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航空工业集团、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其70%、20%、6%、4%的股权。

2.航空工业集团

航空工业集团成立于2008年11月06日,注册资本为6,4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谭瑞松,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

出资结构:航空工业集团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特大型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对航空工业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

3.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

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25日,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姚玉海,注册地址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5号(109-5号)19层1901室,经营范围:燃气轮机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总装、试验、销售、维修保障,燃气轮机成套工程服务,燃气轮机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业务。

股权结构:中国航发、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66.67%、33.33%的股权。

4.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4日,注册资本为215,1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会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25号5幢2层,经营范围: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及售后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出租办公用房;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汽车租赁;企业管理;会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日用品。

股权结构:中国航发、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81.82%、18.18%的股权。

5.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

东方蓝天钛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9日,注册资本为32889.9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肇宇,注册地址为山东烟台高新区海天路9号,经营范围:钛合金及其他材料紧固件、结构件的科研、生产、技术服务;金属、非金属材料及产品的检测、试验;钛合金及其他金属、非金属原材料的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软件服务;软件开发、咨询;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服务。

股权结构: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蓝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飞资本有限公司、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天津银科瑞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29.1882%、19.4588%、11.4131%、11.4131%、11.4131%、11.1584%、5.9553%的股权。

6.中国航发湖南南方宇航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航发湖南南方宇航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7日,注册资本为137,759.2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汪帆,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技工业园内,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零部件、机械零部件、通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转让;设备、房屋租赁;风电、工程机械、船舶、车辆、铁路运输、城轨交通运输、燃机的高精传动系统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控国发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长晟智能制造企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航发、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翔鹰仟里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兵金鑫(宁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中兵国调(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得沁八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湖南省宇航领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14.5181%、14.5181%、14.5181%、10.7958%、8.8174%、6.5331%、6.5331%、4.4122%、4.4122%、4.3554%、3.6295%、3.4945%、2.1777%、1.2849%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包括: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销售);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接受代理;

3.房屋、设备等租赁。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以下总原则和顺序制定:

1.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无政府定价的,有指导性定价规定的,按其指导性规定的要求制定交易价格。

3.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性定价规定的,以市场同类交易可比价格为定价基准。

4.如关联交易不适用前三种定价原则,双方协议确定价格,以补偿对方提供服务所发生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现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需增加本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长期、持续和稳定的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公司所生产产品的特点,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合格原材料供应商、产品用户大部分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包括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现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需新增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为了方便信息披露及监管部门的审核以及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就新增持续性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1-65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10人,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董事权利义务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森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森先生、颜建兴先生、张姿女士、赵亮先生、孙洪伟先生、杨先锋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项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5日(周一)下午14时30分

2.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8日

3.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4.召集人和会议召开方式:公司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新增2021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1-68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

至2021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1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建议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会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谢绝参会。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4日9:00~11:30,14:00~17:00;2021年11月15日9:00~11:3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天鼎酒店。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截至2021年11月8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6152009

传真:029-86629636

联系人:李俊良

通讯地址:西安市北郊徐家湾 13 号信箱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2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