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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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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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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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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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回购专户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9750174,持股比例 0.60%。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18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含)。
2021年1月2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2021年9月1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75.01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0%,购买的最高价为6.86元/股、最低价为6.5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575.631974万元。本次回购方案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上述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外披露的临2020-059号、060号公告,临2021-010号、012号、015号、029号、034号、040号、044号、048号、053号、056号公告)
2、公司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拟与关联方上海均瑶航空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企业以及长期稳定的具备航空产业协同作用的战略投资者等共同投资上海吉道航航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的为最终投资航空实体企业。后结合航空业市场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环境、抗风险能力等因素,公司将终止原对外投资计划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妥善办理与此相关的各项手续。由于公司尚未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未对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本次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外披露的临2021-038号、057号公告)
3、公司诉讼事项
(1)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爱建信托等承担股东出资款不到位所导致的损失赔偿责任一案,爱建信托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作为再审申请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院已同意对上述案件启动再审程序,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截至目前,本案仍在再审审理中。(上述情况详见2014年12月17日公司临2014-047号公告、2015年2月3日公司临2015-008号公告、2017年7月15日公司临2017-069号公告、2019年7月10日公司临2019-042号公告、2019年8月23日公司临2019-051号公告、2020年1月11日公司临2020-004号公告)
(2)2020年5月27日接公司全资子公司爱建信托报告,爱建信托与中昌海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昌海运”,所涉案件为“案件一”,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37亿元信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上海隆维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维畅”,所涉案件为“案件二”,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信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因信托贷款合同产生债务纠纷,爱建信托作为债权人和申请执行人,于前期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申请,要求两名债务人分别履行相应归还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 其余八名被告/被执行人分别履行对应的担保义务。爱建信托于2020年5月27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相关受理文件,上海金融法院决定对上述两案件分别进行立案审理和立案执行。此后,案件一已由上海金融法院出具一审判决书,判决相关被告在限期内归还爱建信托公司相关贷款本金和利息,如不履行相关付款义务,则相关保证人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一当事人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案件二经爱建信托与法院沟通,得知目前部分质押股票的处置权已经移送到上海金融法院。爱建信托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以司法拍卖或大宗交易方式处置已取得处置权的股票。(以上事项详见2020年5月28日公司临2020-034号公告、2020年9月3日公司临2020-055号公告)
截至 2021 年6月30日,案件一和案件二均取得相关进展,其中案件一爱建信托已收到法院划转的执行款 987 万,其他抵押物等正在执行中;案件二爱建信托共计收到法院划转的股票执行款 4386 余万元,收到法院裁定抵偿债务的股票1770万股,已非交易过户,爱建信托将继续追偿本案中其他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以上情况详见2021年8月28日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目前,案件一和案件二均尚在执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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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均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德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纪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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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均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德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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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王均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德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军纪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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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58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建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账龄法会计估计,调整后的应收账款(不含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0-6月0%、7-12月1%、1-2年20%、2-3年50%、3年以上10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间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维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临2021-060号公告)
三、《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爱建基金销售向均瑶集团上海食品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等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向上海吉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等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
2、爱建信托向上海徐汇区桃源进修学校开展教育培训、咨询活动支付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3、爱建信托向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等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向上海吉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等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
4、爱建信托向上海均瑶国际广场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支付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2万元。
5、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至2022年4月30日止,2022年4月份后的交易另行提交有权机构审批;
6、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班子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的各项事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王均金先生、范永进先生、蒋海龙先生、马金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临2021-061号公告)
四、《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同意: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非关联社会团体、高校、公益性组织及受灾地区、帮扶地区等实施对外捐赠,对外捐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捐赠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班子在上述权限范围内,确定具体捐赠主体以及捐赠对象,履行相应捐赠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60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
“公司”或“本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公司于2008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政策的报告》,确定公司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比例为:1年以内6%、1~2年20%、2~3年50%、3年以上100%。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比例未发生改变,目前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现有的账龄法计提比例已无法客观、合理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一年内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计提坏账准备账龄法会计估计为:0-6月0%、7-12月1%、1-2年20%、2-3年50%、3年以上10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间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维持不变。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账龄法会计估计,调整后的应收账款(不含应收保理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0-6月0%、7-12月1%、1-2年20%、2-3年50%、3年以上10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间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维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目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比例为1年以内6%、1~2年20%、2~3年50%、3年以上100%。
目前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现有的账龄法计提比例已无法客观、合理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风险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后,公司进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将账龄为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进一步分为0-6月与 7-12月,由原来的1年以内(含1年)账龄组合预期损失率6%,变更为0-6月预期损失率0%,7-12月预期损失率1%。调整后的一年内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计提坏账准备账龄法会计估计为:0-6月0%、7-12月1%、1-2年20%、2-3年50%、3年以上100%。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间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维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不含应收保理款)
2013-2020年,公司一年内应收账款年均迁徙率为2.51%,年均历史损失率为1.11%,公司一年内应收账款逾期率及损失率均较低。
2021年公司子公司上海爱建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业务增长较快,一年内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以2021年中报数据计算,进出口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整个集团的应收账款比例较高。进出口公司产生的应收账款均为短期应收贸易业务款,目前回款正常,预期信用损失较低,以2021年中报数据计算,进出口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约为17天,因此出现坏账的可能性较低。
根据上述情况,拟对一年内应收账款计提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为0-6月不计提坏账准备,7-12月按1%计提坏账准备,1-2年,2-3年、3年以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间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为0,不计提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
2013-2020年,公司一年内其他应收款年均迁徙率为10.78%,年均历史损失率为3.38%,公司一年内其他应收款逾期率及损失率均较低。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一年内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垫付的保证金及信托项目费用,账龄为半年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风险较低,因此拟对一年内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为0-6月不计提坏账准备,7-12月按1%计提坏账准备,1-2年,2-3年、3年以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间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维持不变。
3、综上所述,调整后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账龄法会计估计为:
应收款项-账龄组合的账龄及预期信用损失率对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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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间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维持不变。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公司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采用新的应收款项会计估计,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二)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公司基于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预计将使得公司2021年度预期信用损失减少人民币385.50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总额约385.50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5.50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使公司2021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公司基于2021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预计将使得公司2021年度预期信用损失减少人民币763.13万元,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总额763.13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以202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专项报告,没有发现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61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则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建集团”、“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
与关联人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对关联方不存在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10月26日,爱建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均金先生、范永进先生、蒋海龙先生、马金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向均瑶集团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376万元(具体情况见“(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至2022年4月30日止,2022年4月份后的交易另行提交有权机构审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班子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的各项事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关于爱建集团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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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均瑶集团上海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均瑶集团上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食品”),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均豪。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机械、塑料及制品的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均瑶食品为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健康”)全资子公司,均瑶健康于2020年8月上市。均瑶健康主营为以常温乳酸菌饮品为代表的系列健康饮品销售。含乳饮品业务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是:充分利用自身品牌知名度、优秀的营销团队和完善的经营网络,不断深入拓展下游渠道,在细分领域引领市场,同时扩大市场份额,保持销售额的逐年稳步上升,同时促进多品牌共同发展,形成品牌群,降低公司业绩对单一产品的依赖。
爱建集团与均瑶食品因符合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的情形,构成关联关系。爱建集团与均瑶食品属同一控股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均瑶集团)控制的关联方。
2、上海徐汇区桃源进修学校
公司名称:上海徐汇区桃源进修学校(下称“桃源进修学校”)于2016年9月成立,属于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及以下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雁。经营范围:中等非学历教育;全日制、业余;外语类、文化类、职技类;成人、青少年。
爱建集团与桃源进修学校因符合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的情形,构成关联关系。爱建集团与桃源进修学校属同一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控制的关联方。
3、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均瑶健康”);公司注册号:914205007146625835;公司住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57号;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均豪;注册资本:36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8 年8月5日;经营范围:乳制品生产(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乳);饮料(蛋白饮料、其他饮料类)生产;食品用塑料容器生产;预包装食品(含乳制品)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
均瑶健康隶属于国内知名企业均瑶集团。自1994年进入食品行业以来,经过稳健发展和有序经营,以及对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和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成长为以乳酸菌饮品“味动力”为主体,集研发、生产、销售、推广为一体的大型企业。2020年8月18日,均瑶健康(605388.SH)成功登陆A股资本市场,并进一步明确企业使命:科技助您健康。
爱建集团与均瑶健康因符合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的情形,构成关联关系。爱建集团与均瑶健康属同一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4、上海吉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吉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吉宁文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5695936480;注册地址:上海市迎宾二路 123 号二号楼 1 楼;法定代表人:徐骏民。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2011 年 2 月 15 日。经营范围:民航航空器上的相关(包括期刊)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营销策划,会展服务,商务咨询,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文体、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器,手表,珠宝饰品,日用百货,化妆品,五金交电,玩具,厨房用品,计算机,汽车租赁,照相机,票务代理业务,食品销售,旅客票务代理,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
爱建集团与吉宁文化因符合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的情形,构成关联关系。爱建集团与吉宁文化属同一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控制下的关联方。
5、上海均瑶国际广场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均瑶国际广场有限公司(下称“均瑶国际广场”),于2002年5月成立,股东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均豪。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国内贸易,餐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爱建集团与均瑶国际广场因符合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的情形,构成关联关系。爱建集团与均瑶国际广场属同一控股股东(均瑶集团)控制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1、均瑶食品
均瑶食品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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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桃源进修学校
桃源进修学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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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财务指标经上海汇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均瑶健康
均瑶健康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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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财务指标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吉宁文化
吉宁文化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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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均瑶国际广场
均瑶国际广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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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均瑶食品
爱建基金销售拟向均瑶食品采购商品等用于业务开展和内部使用。爱建基金销售与均瑶食品开展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定价以不偏离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
(二)桃源进修学校
爱建信托与桃源进修学校委托培训协议的主要内容为:爱建信托将根据客户需求,一次性或分期购买培训服务券(单次购买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由桃源进修学校为爱建信托高净值客户提供家庭式教育定制化服务,期限3年。桃源进修学校提供的服务定价参考了市场其他供应商,定价公允。
桃源进修学校是均瑶集团旗下世外教育集团所属的唯一培训类学校,在教育方面有良好的口碑和深厚的教育底蕴,能够有效匹配我司高端客户服务的需求。爱建信托与桃源进修学校开展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集团内部优质的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率并降低交易成本。
(三)均瑶健康
爱建信托拟向均瑶健康采购饮品等用于业务开展和内部使用等。关联交易定价将参考同类物品的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
(四)吉宁文化
爱建基金销售、爱建信托拟向吉宁文化购买采购酒类及会议用商品用于开展宣传和内部使用等。爱建基金销售、爱建信托与吉宁文化开展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定价以不偏离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
(五)均瑶国际广场
爱建信托与均瑶国际广场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出租房屋坐落在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系均瑶国际广场的8层第C1C2C3单元,使用用途为办公,房屋建筑面积为 381.83平方米。租金定价为6元/平方米/天,每月租金总额为69683元。物业管理费按租赁该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暂定为25元/平方米/月,每月总额9545.75元。每个自然季度届满前10日内支付下一个自然季度的租金和物业费,租期2年。预计从2022年1-4月,租金及物业费合计约31.69万。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和结算方式参考了市场其他供应商,定价合理。
爱建信托需要租赁毗邻总部的小型办公场所,作为研发团队的主要工作地点。在总部附近的办公楼宇中,均瑶国际广场能够提供相邻的办公室出租,空间大小布局合理,租金价格适中,有利于节省通讯线路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的关联交易,公司和交易方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实现资源互补和合理配置,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59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第一百零一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据此,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