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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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2021年9月厦门市同安区部分区域被列为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全区域封控及企业停产的管控措施,导致公司厦门同安生产基地从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7日无法及时安排生产、发货,部分收入和利润延期至第四季度。
(2)为推进全品类、全渠道战略布局,公司持续加大海外、木门、厨电、智能家居、卫阳、家品、整装等业务的人员、资源投入。截至本报告期,公司海外、木门、厨电、智能家居、卫阳、家品、整装业务拓展均已达到预期目标,但因一些新拓业务尚处于前期拓展、培育阶段, 前期费用投入较大,导致相关成本费用有所增加。未来随着新拓业务的全面发展,将为公司持续稳步业绩增长提供强有力支持。
注3: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比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本报告期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总股本增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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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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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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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9月,福建莆田、泉州、厦门等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有效应对疫情,厦门市同安区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先后实施了人员隔离、村居闭环管控、交通管制、封区、停工停产等疫情防控措施。公司厦门生产基地位处厦门市同安区核心区域,2021年9月14日,同安区实行全域管控,所有公共交通暂停运营,村居实行闭环管控,部分路口封闭管理;2021年9月19日,同安区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重大民生工程等特殊企业、项目外,其余所有企业、建设工地一律停工停产。
本次疫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应急专项小组,一方面倡导、鼓励厦门地区所有员工积极抗疫,严格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注意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保障员工健康安全;一方面积极调整厦门同安生产基地的订单生产任务,将一些紧急订单转移到其他基地生产。 受此次疫情影响,厦门同安生产基地面临部分订单无法及时生产交付情况。
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厦门疫情防控工作于2021年10月7日取得阶段性胜利。公司是同安区重点企业,在同安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厦门同安生产基地于2021年10月8日安全、有序地恢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公司厦门同安生产基地正加紧第三季度延期滞留订单及第四季度新订单的生产交付工作,尽全力满足客户需求,努力实现年度经营目标。
经公司初步测算,截至本报告期末,厦门同安生产基地受此次疫情影响,因部分订单生产完成后无法在第三季度交付,以及部分订单需延期至第四季度生产交付的订单金额合计约1亿元,其中因部分订单生产完成后无法在第三季度交付的订单金额约2000万元,因部分订单需延期至第四季度生产交付的订单金额约8000万元。此外,受订单增长推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存量达 5.2 亿元,同比增长3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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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潘孝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灵会计机构负责人:俞丽梅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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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潘孝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灵会计机构负责人:俞丽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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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潘孝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灵会计机构负责人:俞丽梅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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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1-073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一一家具制造》的有关要求,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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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整体厨柜包含零售厨柜和工程厨柜,整体厨柜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是工程厨柜收入占比提高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前三季度整体厨柜综合毛利率呈稳步提升。
注2:木门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是木门未达规模量产以及个别订单的毛利率波动较大所致。
(二)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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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经销店包含厨柜经销店和衣柜经销店,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暂未传导到终端,导致毛利率略有下降;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前三季度整体厨柜综合毛利率呈稳步提升。
注2、大宗业务综合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主要是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前三季度整体厨柜综合毛利率呈稳步提升。
注3:境外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海外航运等成本增加。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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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门店统计包含在建店;金牌木门包含了专卖店、专区、综合店。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山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机构客户)
● 委托理财期限:6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1年9月24日起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131)。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516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916,713股,每股发行价格14.02元。截至2020年10月26日止,公司实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0,31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06.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7,204.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39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21年9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截至2021年9月15日,10MW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61,595.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20.31万元,尚未使用61,574.69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2)截至2021年9月15日,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上风电产业园工程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49,951.4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50,590.35万元,尚未使用99,361.06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3)截至2021年9月15日,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7,065.53万元,实际投资总额7,065.53万元。
(4)截至2021年9月15日,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38,983.98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8,983.98万元。
(5)截至2021年9月15日,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32,868.3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32,868.31万元。
(6)截至2021年9月15日,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58,132.07万元。根据2021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 2020年定增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3),定增结项募投项目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本定增募投项目,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60,184.88万元,实际投资总额60,184.88万元。
(7)截至2021年9月15日,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58,330.9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56,278.15万元,尚未使用2,052.81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根据2021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2020年定增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3),本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52.81万元全部用于定增募投项目新县红柳100MW风电项目。
(8)截至2021年9月15日,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39,704.91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521.37万元,尚未使用38,183.54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9)截至2021年9月15日,偿还银行贷款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30,572.56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30,572.56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9月15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78,085.44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99,119.29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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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或保本型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中心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并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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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投资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投资期内,中国银行按收益法对本结构性存款内嵌期权价格进行估值。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财务中心按照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本次理财产品投资选择的中国银行,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2、本次选择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内部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中心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金融机构(证券代码:601988)。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产权、业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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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除募投项目以外的项目支出及营运资本支出主要靠自有资金、外部借款以及债权融资,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403,373.18万元;本次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1.78%。本次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此次购买的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收到市场剧烈波动、产品不成立、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6,0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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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25,000万元(包括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3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