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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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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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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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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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并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2、2021年8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参股合伙企业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对上海陆自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增资。
四、季度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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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宇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井晓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征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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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宇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井晓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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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宇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井晓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征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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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调整使用权资产增加 2,804,510.2 元,租赁负债增加 3,837,507.1 元,其他应付款减少 509,423.91 元,其他非流动负债减少 152,141.09 元,其他流动负债减少 186,374.61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 185,057.29 元。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21-059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万东医疗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东医疗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万东研究院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经营持续发展、落实研发体系组织调整,促进技术和产品创新,公司拟成立万东研究院。万东研究院将在引领公司发展规划、知识产权布局、产品技术创新、共性技术、应用技术等方面推进研发相关工作。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21-060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万东医疗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万东医疗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万东研究院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经营持续发展、落实研发体系组织调整,促进技术和产品创新,公司拟成立万东研究院。万东研究院将在引领公司发展规划、知识产权布局、产品技术创新、共性技术、应用技术等方面推进研发相关工作。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