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434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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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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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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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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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发生了29起同行业投资并购业务,其中,以前年度并购项目于本年度完成交割9起、新签并购项目20起;涉及门店数为839家(其中已签约未交割门店428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9月,公司与王利群、王勤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王利群、王勤出资成立一家医药连锁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并将其名下的5家门店资产和业务整合注入新公司。在业务及资产注入后,公司收购新公司股权。2021年2月完成整合,公司与新公司(黑龙江灵之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以9,461万元获得新公司51%,该项目于2021年3月完成交割,交割时门店数量为13家。
(2)2020年7月,子公司信阳百姓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与李文平、张为国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李文平、张为国组建新公司,并将其名下原淮滨县康民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10家门店资产和业务整合注入新公司,信阳百姓福公司以1,342.25万元收购新公司51%股权,该项目2021年4月完成交割。
(3)2020年11月,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建湖县时代大药房有限公司、建湖县时代盛世大药房有限公司、建湖县时代健宁大药房有限公司、建湖县时代文汇大药房有限公司、建湖县时代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建湖县时代爱信大药房有限公司、建湖县时代兴建大药房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合同》,约定以1,500万元收购上述7家门店相关资产和业务, 该资产收购项目2021年1月完成交割。
(4)2020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鸡西市大参林灵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栾斌、谭东伟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以2,585万元增资其持有的牡丹江天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取得该公司19%股权。2021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鸡西市大参林灵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栾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以4,296万元收购牡丹江天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42%股权,合计持有61%股权,涉及门店21家门店,该项目2021年9月完成交割。
(5)2020年12月,子公司鸡西市大参林灵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孙伟、张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3,829.00万元收购其拥有的鸡西市长寿堂创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门店17家,该项目于2021年2月完成交割。
(6)2020年12月,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乐平市展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4,296.0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泰州市国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65%股权,涉及门店39家,该项目于2021年3月完成交割。
(7)2020年12月,公司及子公司保定市益民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与乐平市天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330.8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河北益友医药连锁有限公司56%股权,涉及门店26家,该项目于2021年7月完成交割。
(8)2020年12月,公司及子公司保定市益民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与乐平市利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711.0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保定市旭康医药有限公司56%股权,涉及门店15家,该项目2021年6月完成交割。
(9)2020年12月,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石华英、薛洁、盛国英、居晓霞、许建刚、常州市健安大药房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出资成立一家医药连锁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2021年7月,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乐平市星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973万分别收购其持有新公司65%的股权,涉及门店19家,该项目于2021年8月完成交割。
(10)2021年1月,公司与重庆万家燕医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3,408万元收购其持有重庆万家燕大药房连有限公司19%的股权。2021年9月,公司与重庆万家燕医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5,761.6万元收购其持有重庆万家燕大药房连有限公司32%的股权,合计持有51%股权,涉及门店129家,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11)2021年1月,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南通市崇川区同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合同》,约定以780万元收购南通市崇川区同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1家门店相关资产和业务,该项目2021年4月完成交割。
(12)2021年2月,子公司河南大参林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与潘雪花、王智军签订《股权收购合同》,约定以6,834.416万元收购其持有河南省炎黄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51%的股权,涉及门店59家,该项目2021年4月完成交割。
(13)2021年2月,公司与青神星辰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3,153万元收购其持有的德阳大成家人健康连锁药房有限公司51%的股权,涉及门店49家,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14)2021年2月,公司与乐平市康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3,731万元收购其持有的徽山县润康广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51%的股权,涉及门店33家,该项目2021年9月完成交割。
(15)2021年2月,公司及子公司黑龙江灵之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邵万义、邵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2,322万元收购其持有的齐齐哈尔新特药品连锁有限公司56%股权,涉及门店18家,该项目于2021年6月完成交割。
(16)2021年3月,公司及子公司西安欣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陈建林、姚爱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4,690万收购其持有西安万百泉医药有限公司56%股权,涉及门店55家,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17)2021年3月,公司与赵莉、王小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537万元收购其持有的成都一丰立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19%的股权。2021年6月,公司与菏泽市海空企业管理合作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3,072万元收购其持有的成都一丰立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32%的股权,共持有51%股权,涉及门店12家,该项目2021年8月完成交割。
(18)2021年4月,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孙勇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以1,271万元对扬州市百姓人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获得51%的股权,涉及门店14家,该项目2021年8月完成交割。
(19)2021年6月,子公司梅州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与梅州市益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合同》,以1,500万元收购梅州市益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间门店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该项目2021年9月完成交割。
(20)2021年6月,公司及子公司黑龙江灵之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大庆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2,647万元收购其持有的大庆福斯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56%股权,涉及门店18家,该项目2021年8月完成交割。
(21)2021年6月,公司与王英杰、苑军、戎海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00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河北翼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目标公司具有药品批发资质,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22)2021年7月,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与广东万寿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合同》,以3,253万元收购其持有的广东万寿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35间门店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该项目于2021年9月完成交割。
(23)2021年7月,子公司南通市江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张萍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以832.65万元对南京百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获得51%的股权,涉及门店10家,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24)2021年8月,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与广东惠泽堂新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茂名市惠泽堂药行、高州市惠泽堂药行、高州市城西惠泽堂药行签订《资产收购合同》,以72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广东惠泽堂新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茂名市惠泽堂药行、高州市惠泽堂药行、高州市城西惠泽堂药行共12间门店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该项目于2021年9月完成交割。
(25)2021年8月,子公司赣州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与宁都县仁济大药房签订《资产收购合同》,以1,01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宁都县仁济大药房11间门店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26)2021年8月,子公司鸡西市大参林灵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牡丹江天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870万元收购其持有七台河天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涉及门店12家,该项目于2021年9月完成交割。
(27)2021年9月,子公司河南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与林白鸽、林白敏、林庆娃、陈会珍、李胜利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由林白鸽等5人出资成立一家医药连锁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并将其名下的48家门店资产和业务整合注入新公司。在业务及资产注入后,子公司河南大参林以2,987万元收购新公司51%股权,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28)2021年7月,公司与潘鹏、曾珲、潘越胜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出资成立湖北佳康君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并进行资产和业务整合。2021年9月,公司与鹤壁瑞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1,736万元收购其持有新公司32.36%的股权,符合条件后公司再增资2,040.816万元获得18.64%股权,合计持有51%股权,涉及门店41家,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29)2021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黑龙江灵之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白玉明、黄诗玉、姚秀颖等13位原股东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以12,585万元收购其持有黑龙江泰华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70%股权,涉及门店85家,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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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柯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峰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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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柯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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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柯云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伟峰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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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7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柯金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柯金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柯金龙先生仍为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柯金龙先生持有公司有无限售条件股份159,466,562股,占公司总股本20.18%。未来其仍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
根据有关规定,柯金龙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柯金龙先生在任期内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柯金龙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73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相关要求,现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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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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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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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从行业来看,公司主要业务为医药零售业务,零售业务占比达93.99%。该业务是公司的强势板块,一方面公司将通过持续新开门店、并购和新拓展加盟等方式,继续下沉已布局区域的二、三级市场,同步开拓重要区域的新市场;不断扩大零售渠道品牌规模以提升竞争力,以继续保持规模优势;另一方面,公司也一直深化在批发行业中的发展,开发药品行业各层级领域的客户,重点分销总代理与自有品牌品种,配合流通品种的业务满足客户经营需求,深入布局大健康产业为经营层面的主营战略。
从品类来看,2021年前三季度增长最快的是中西成药类,增速达28.69%,主要来源于非处方药销售增长。
从地区来看,公司深耕华南地区,通过成熟品牌市场效应保持销售的稳步增长,在东北华北西北及西南地区取得了较高的增速,营业收入增速达71.37%。总体上,公司在各地区的发展基本平衡;公司积极实施省外扩张战略,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地区继续保持增速,主要是通过门店并购带来的销售增长贡献。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门店布局新增情况:
截至 2021 年 09 月 30 日,公司拥有门店 7,610 家(含加盟店 738 家),总经营面积 605,256.00 平方米(不含加盟店面积), 2021 年 1-9月,公司净增门店 1590 家,其中:新开门店 829 家,收购门店 416 家,加盟店 423 家,关闭门店 78 家。区域分布如下:
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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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告期内关闭78家门店,主要原因:地方性规划,资源整合及策略性调整等因素。
2.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门店经营效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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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月均平效=月均含税零售收入/门店经营面积。
其中:华南地区包括:广东省、广西省;
华东地区包括:江西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苏省;
华中地区包括:河南省;
东北、华北、西北及西南地区:河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四川省。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74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银行授信情况: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合计67,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 是否有反担保:否
2021年10月27日,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67,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关联交易豁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授权柯云峰先生办理上述授信手续。
五、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合计67,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作为关联方拟为本次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此事项,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0 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1-077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计划减持的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一致行动人之一柯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3,6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7月31日上市流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一梁小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883,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7月31日上市流通。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之一王春婵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47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7月31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柯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633,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3%。减持行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额度)。
2、梁小玲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633,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3%。减持行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额度)。
3、王春婵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633,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3%。减持行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减持额度)。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