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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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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版)

(七)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会因实际情况略有增减。

(八)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及停、复牌安排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④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⑤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⑦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4)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5)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7)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畅

联系人:兰佳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联系电话:028-82000876

传真:028-85950022

(二)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达

保荐代表人:张寅博、王会民

项目协办人:杜文晖

项目组其他成员:许德学、徐晨、朱翔、张培镇、何彦、葛嘉兴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邮编:518048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081361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经办人员:邹颖、冯佳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邮编:100081

联系电话:010-65546328

传真:010-65546320

(四)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经办人员:姚召五、蔡辰、谢理涵、谌晓晨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3103室

邮编:200120

联系电话:021-60870878

传真:021-60870879

(五)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经办人员:孙向威、许唯杰、莘雨桐、鲍奕旻、王粟壹、陈俊波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邮编:518048

联系电话:010-60833989、0371-55623176

传真:0371-55623176

(六)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经办人员:吴晓峰、于颖欣、孟婧、孟杉、李良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凯恒中心B、E座三层

邮编:100010

联系电话:010-86451777、010-86451114

传真:010-56162006

(七)审计机构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李武林

经办会计师:周丕平、李武林、伍丹、肖莉

办公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楼28层

联系电话:028- 85560449

传真:028-85592480

(八)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贺云帆、曹美竹、刘志广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1/36/37层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

(九)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万华伟

评级人员:华艾嘉、李敬云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联系电话:022-58356998

传真:022-58356989

(十)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104

(十一)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十二)收款银行

名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纺大厦支行

地址:深圳市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B座1楼

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19589052110001(人民币户)

第三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50,521.134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所示: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为4,505,211,342股,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5.08%的股份,通过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50%的股份。

截至2021年6月30日,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将所持公司股份进行质押的情况。

新希望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先生。

刘永好先生,男,大专文化,高级工程师。2018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改革先锋”称号。曾任希望集团总裁,第七、八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十、第十一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新希望集团董事长,民生银行副董事长,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2021年6月30日,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不存在将所持公司股份进行质押的情况。

第四章 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告均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川华信审(2019)031号、川华信审(2020)0034号、川华信审(2021)0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财务报表。投资人欲对公司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全文。

一、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21年1-6月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2020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3)2019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4)2018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21年1-6月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2020年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3)2019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4)2018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告均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川华信审(2019)031号、川华信审(2020)0034号、川华信审(2021)0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动情况

(一)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785家。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8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2)合并报表范围减少情况

注:本年转让的子公司山西大象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包含了其下属6家控股子公司。本年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三台新希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吸收合并了同样是公司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三台新海鑫农牧有限公司和绵阳新希望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被合并方已注销,其所有业务包括债权债务由合并方承接,对合并报表不产生任何影响。

2、2019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情况

(下转2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