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
三、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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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戚金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戚金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滨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通置业”)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8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通置业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8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湖滨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慧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4.2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滨慧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142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参股公司南京骏玖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骏玖”)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8.5亿元的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南京骏玖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762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1-084号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一08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86,119.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23%。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滨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通置业”)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8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通置业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8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2、公司控股子公司平湖滨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慧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4.2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滨慧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142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参股公司南京骏玖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骏玖”)因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融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8.5亿元的贷款,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南京骏玖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762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程序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5亿元及5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滨通置业、滨慧公司提供担保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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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南京骏玖提供担保,担保额度5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对南京骏玖提供过担保,担保余额为0。公司本次为南京骏玖提供担保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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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滨通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2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霞浦路265号二层215室
法定代表人:吴润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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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平湖滨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7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万家花城御湖园1幢105室
法定代表人:何群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51%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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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南京骏玖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0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59号银城INC中心3号楼208(江宁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沈沛勇
注册资本:3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32.5%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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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金额:公司为滨通置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亿元,为滨慧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142亿元,为南京骏玖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7625亿元。
3、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滨通置业、滨慧公司、南京骏玖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滨通置业、滨慧公司、南京骏玖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86,119.88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2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73,252.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88%。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83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