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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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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2021年7-9月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股东共657,098户,其中,A股股东656,930户,H股登记股东168户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3: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6,000,000股H股,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75,695,746股,占比18.38%

注4: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除直接持有公司544,514,633股A股外,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106,494,000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1,008,633股,占比5.04%

注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注6: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注7: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分支机构变动情况

本公司

2021年1-9月,本公司完成对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31家分支机构的收购,新设新疆分公司,撤销平湖东湖大道证券营业部,完成15家分支机构同城迁址,并将5家证券营业部更名为分公司。

具体迁址情况如下:

具体更名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39家分公司、226家证券营业部。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

2021年1-9月,中信证券(山东)分支机构未发生变动。截至报告期末,中信证券(山东)拥有6家分公司、64家证券营业部。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

2021年1-9月,中信期货完成8家分公司同城迁址及1家分公司名称变更。

具体迁址情况如下:

具体更名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期货拥有44家分公司、4家期货营业部。

中信证券华南

2021年1-9月,中信证券华南撤销了5家证券营业部及1家分公司一一拉萨东环路证券营业部、常德柳叶大道证券营业部、无锡中山路证券营业部、乐都古城大街证券营业部、乐山春华路证券营业部及新疆分公司,完成3家分支机构同城迁址。

具体迁址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证券华南拥有1家分公司、29家证券营业部。

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国际”)

2021年1-9月,中信证券国际分支机构未发生变动。截至报告期末,中信证券国际拥有4家分行。

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证券”)

2021年1-9月,金通证券分支机构未发生变动。截至报告期末,金通证券拥有2家证券营业部。

(二)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集团已披露且有新进展的诉讼、仲裁事项如下(案件中涉及的潜在损失已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充分计提):

公司与中民投定向发行协议纠纷案

因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投”)定向发行协议违约,公司代表所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提起仲裁,要求中民投偿还债券本金人民币495,497,382.20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等。本案于2019年8月27日获得受理,于2020年10月9日开庭审理。2021年7月1日,贸仲委作出仲裁裁决,基本支持了公司的仲裁请求,目前仲裁裁决已生效(相关案件信息请参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1年9月2日受理,目前本案正在强制执行过程中。

公司与正源房地产、湖南正源、大连海汇、富彦斌合同纠纷案

因公司持有的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房地产”)发行的人民币1.3亿元面值的“16正源02”债券存在违约风险,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起诉,要求发行人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并要求担保人湖南正源尚峰尚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海汇”)、富彦斌承担保证责任。2020年4月2日,法院正式受理本案。因大连海汇、富彦斌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北京三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北京三中院于2020年10月19日裁定本案移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处理。大连中院于2021年1月7日正式受理本案,并于2021年3月17日开庭审理。2021年4月12日,大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相关案件信息请参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源房地产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宁高院”)。目前辽宁高院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公司与景华融资融券保证合同纠纷案

因陈珍玲、施宝健、福建开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融资融券交易对公司形成负债未予清偿,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委”)提交申请材料,请求连带责任人景华就上述交易负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公司支付款项共计人民币110,880,070.18元。2021年1月13日,北仲委受理本案(相关案件信息请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9月2日,案件开庭审理。目前,北仲委尚未作出仲裁裁决。

金石投资与邱小杰股权转让补偿款纠纷案

因股权转让补偿款纠纷,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向北仲委提起仲裁,要求邱小杰、湖北杰之行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之行”)连带支付相关股权补偿款人民币197,256,266元及保全费等。北仲委于2018年5月23日受理本案,并于2018年12月10日开庭审理。2019年3月12日,仲裁双方在北仲委主持下达成调解,并签署《调解书》(相关案件信息请参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后因邱小杰未按《调解书》履约,金石投资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执行裁定,目前本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金石投资与云南天宇、云南思高、北京华宇股权合同纠纷案

因云南神州天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天宇”)、云南思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思高”)、北京华宇智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宇”)增资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等违约,金石投资向北仲委提起仲裁,要求云南天宇支付股权转让款、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人民币376,220,063.45元,并要求云南思高承担连带责任,金石投资对云南天宇质押的股权、北京华宇在相关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权利享有优先受偿权。北仲委于2020年9月28日受理本案,并于2021年2月5日开庭审理(相关案件信息请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8月18日,北仲委作出仲裁裁决,金石投资胜诉。金石投资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1年9月16日立案受理,目前本案正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此外,金石投资在昆明市盘龙区法院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诉讼,要求出质人云南天宇、云南思高承担股权质押担保责任,法院已于2021年9月16日立案受理。

(三)其他

规范公司大集合产品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的《关于规范公司大集合产品的议案》,公司大集合产品的整改规范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公司已有十六只大集合产品合同变更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已参考公募基金正常运作,其他大集合产品的整改规范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拟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预审,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配股发行证券(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的预案等相关议案。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对本次配股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反馈意见后及时进行了回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配股的部分具体事项。后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公司修订了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进一步明确了本次配股的具体配售比例及数量,更新了相关财务信息等。公司本次配股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

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境外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7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变更投资主体的议案》。目前,该投资事项已完成出资。

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境内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该事项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3日及9月8日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 citics.com)披露的相关公告。目前,该投资事项已完成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并已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

2021年8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并批准其项下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相关上限。该事项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于当日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披露的相关公告。目前,公司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续签。

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信证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可转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可转债方式向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目前,该投资事项已完成出资。

制度修订

2021年8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已于2021年8月19日生效。

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规定〉的议案》,修订后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规定》已于2021年8月24日生效。

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公司反洗钱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9月23日生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业绩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夏基金的股东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持有华夏基金13.9%股权,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之控股母公司IGM Financial Inc.将于近期刊发其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其中将载有华夏基金的主要财务数据。基于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公司对华夏基金2021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披露如下:2021年7-9月份,华夏基金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3,627万元(未经审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冏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本良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冏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本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佑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冏 会计机构负责人:史本良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5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一次、二次通知于2021年10月14日、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上午在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1号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非执行董事王恕慧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忠惠先生、李青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该报告将于2021年10月28日登载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于2021年10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恢复IT子公司运营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1.同意撤销原解散并注销中信证券信息与量化服务(深圳)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

2.同意恢复中信证券信息与量化服务(深圳)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注册地从深圳前海迁至北京,名称变更为金石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关于注销青岛培训中心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1.同意注销青岛中信证券培训中心。

2.同意对青岛中信证券培训中心无法偿还的剩余股东借款进行债务豁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预审通过。

四、关于制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五、关于审议公司反洗钱工作专项稽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六、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34.55%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1.同意以挂牌方式转让公司所持新疆股权交易中心34.55%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新疆股权交易中心20%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以2021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价格不低于标的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人民币3,995.14万元,以有权部门同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最终转让价格根据市场化原则、以产权交易机构根据交易规则确定的转让价格为准。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相关事宜;如相关监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该等规定和要求对本次股权转让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预审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