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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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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3、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以2019年2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7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35.50万股,向符合条件的27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97.00万股。天元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3月23日,公司公告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277名激励对象授予1,033.00万股股票期权,向271名激励对象授予1,089.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98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49元/股。

6、2019年5月17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0,89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鉴于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年6月6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98元/股调整为6.965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49元/股调整为3.475元/股。

7、2019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19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0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315,000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25,000股,回购价格为3.475元/股。

8、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10,000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5,000股,回购价格为3.475元/股。

9、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0、2020年5月18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6元(含税)。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6月3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965元/股调整为6.949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475元/股调整为3.459元/股。

11、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85,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85,000股,回购价格为3.459元/股。

12、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及3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及4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及不符合可以行使当期全部权益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及注销个人考评不达标对应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4,000份,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个人考评不达标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2,000股,回购价格为3.459元/股。

13、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1年5月18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2元(含税)。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1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949元/股调整为6.887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459元/股调整为3.397元/股。

15、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69,500份,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8,500股,回购价格为3.397元/股。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说明

(一)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由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二)注销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对上述1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69,500份进行注销,对上述1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8,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397元/股。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504,454.5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36,405,900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36,405,900股变更为436,257,400股,届时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取消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69,500份,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8,500股,回购价格为3.397元/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取消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69,500份,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8,500股,回购价格为3.397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原因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后续应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1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125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事项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由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8,500股,占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0.03%,回购价格为3.397元/股。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36,405,9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6,405,900股变更为436,257,4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36,405,900元减少为436,257,4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官龙村第二工业区11栋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1年10月29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曹女士

4、联系电话:0755-86026786-846

5、传真号码:0755-8611454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1-126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新能源业务,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一一光伏》的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