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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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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彩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镇国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镇国毅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

公司负责人:曹彩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镇国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镇国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彩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镇国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镇国毅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新区淮河路33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日

至2021年1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1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持有关证明到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新区淮河路33号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12月3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下午13:30-14:0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2月2日16: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新区淮河路33号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6400

(三)联系人:陈小锋 电话:0513-81907806 传真:0513-84523102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彩红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的业绩指标、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已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3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156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1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35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部分员工已于2021年离职,根据《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600股、7000股、7000股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因公司2019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2020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现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股票回购价格由5.83元/股调整为5.56元/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股票回购价格由5.03元/股调整为4.88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使募集资金作用发挥最大化,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终止“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约3730.02万元,“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约4065.45万元(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业绩指标、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已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3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156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1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其余35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根据考核评级,获得相应的解除限售比例进行解除限售。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的情形,根据公司《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条件,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意公司董事会对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约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因公司2019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2020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现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回购价格由5.83元/股调整为5.56元/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03元/股调整为4.88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目标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更好的利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终止事项:

(1)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尚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如通股份”)于2021年10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最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8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84元,共计募集资金34,774.5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774.5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25.40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349.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78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4个,分别为“石油钻采卡持设备建设项目”、“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石油钻采提升设备建设项目”和“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石油钻采卡持设备建设项目”原拟投资13,181.03万元,已于2021年2月变更为出资设立南通惠通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由其购买标的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剩余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1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尚未经会计师鉴证。

二、拟终止的募投项目、终止原因

(一)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分别为3,730.02万元、4,065.45万元。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4,688.98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累计投入1,176.71万元,投资进度为25.10%;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4,601.97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已累计投入973.20万元,投资进度为21.15%。

截至2021年9月30日,拟终止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

“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置生产设备,喷砂房改建、新机电仓库建设等建筑工程,该等设备及设施均为公司生产旋扣产品的通用设备、设施,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终止后,该等募集资金投入产生的生产设备将继续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购置研发设备、检测仪器等通用设备、仪器,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终止后,该等募集资金投入产生的相关设备将继续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研发所需。

(二)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及主要影响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股东投资收益,基于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终止募投项目“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和“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是对吊钳、动力钳、铁钻工等产品进行扩产。目前,旋扣类产品中吊钳和动力钳产品自动化程度发展较慢,在行业出现周期性波动后,此类产品的需求也受到较大影响;铁钻工产品虽自动化程度较高,但该产品的市场竞争较本项目立项时更为激烈,盈利空间有限。总体来说,旋扣类产品盈利能力不及提升类产品,若继续投入,难以产生理想的投入产出效益。同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生产布局和工艺路线进行了调整,由按照产品种类归类布局调整为根据加工工序进行布局,整合设立了精加工和粗加工车间,未来公司各类产品的精加工、粗加工等工序所使用的设备主要由公司通用设备实现,即使有少部分专用支出,也可以通过自有资金解决。因此,公司现有产能已能够满足订单需求,拟终止该项目。

“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通过项目实施相关产品工艺技术的研究开发,主要支出为建设新的研发中心大楼和构建高规格模拟井架及相关检测设备,加快推进公司先进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在行业周期性波动背景下,公司积极探索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水平,现有研发场地能够满足研发所需,继续研发中心大楼的建设将造成过度投资,同时,公司已使用其他更经济的技术手段和替代方案实现模拟井架等设备相应的研发、检测功能。因此,公司经过审慎论证,拟终止该项目。未来,公司将保持对研发和创新的高度重视,持续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等软实力,不断推进新产品、新工艺的改进和技术升级。

(三)石油钻采提升设备建设项目继续推进的原因

目前,国内石油钻采行业装备自动化和智能化转型速度加快,推进关键装备的进口替代,大力推动相关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国家能源局在《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确保勘探开发投资力度不减”,“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等要求。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布局提升设备中的“机-电-液”一体化产品、修井自动化产品等新型自动化、智能化产品,在提升设备中销售占比有所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和效益。预计该类产品在钻井装备产品中代表了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方向,该类产品未来一段时间是钻井装备产品的发展方向,通过扩大投资可以提高产品的供应能力,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积极采取降本增效措施,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安全环保生产的要求,并结合当前的市场需求特征、前沿技术路线趋势,拟继续通过实施该项目购置相关的先进设备更新替换落后产能,有效提高新型自动化、智能化提升设备的生产效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综上,公司将继续推动本项目的实施,预计于2022年末结项。

三、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7,795.47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终止项目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风险分析

本募集资金终止事宜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决策程序的审批风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当前市场环境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使募集资金作用发挥最大化,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终止“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目标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更好的利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2号》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公司董事会即将办理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56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5人。

● 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共计1,239,450股(以中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0%。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除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余156名激励对象满足本期解除限售条件)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除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其余35名激励对象满足本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满足,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91人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239,45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06,673,000股的0.60%。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汤敏智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江苏祎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9年8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26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8月26日披露了《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江苏祎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法律意见书》。

5、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江苏祎华律师事务出具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江苏祎华律师事务出具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之法律意见书》。

7、2020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江苏祎华律师事务出具了《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江苏祎华律师事务出具了《江苏祎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一)限售期将届满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5%。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1日,第二个限售期将届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3日,第一个限售期将届满。

(下转138版)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