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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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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公司于2021年1月完成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7,575,757股,募集资金净额10.44亿元,导致报告期初至报告期末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包括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240,588.92元和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额179,836.71元。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庆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庆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35 证券简称:南网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6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无WiFi智能

家庭网关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1-150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无WiFi智能

家庭网关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项目与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合同》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合同。本次框架合同的签订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该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选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成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项目的中选候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兆能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项目与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冰

注册资本:612,469.61万元人民币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

经营范围:在北京市经营移动电话通信业务(包括语音、数据、多媒体等);IP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按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范围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范围经营)基础电信业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网络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配件;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维修。(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1、本框架合同上限含税总价为人民币8,292,007.80元(大写:捌佰贰拾玖万贰仟零柒元捌角整),增值税率为13%。

2、产品概述:本框架合同的产品为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

3、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合同项目属于深圳兆能的主营业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框架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系深圳兆能中标以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与深圳兆能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上述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2、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告所述的框架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和运营商签署的确定金额或数量上限的合同,因采用运营商统一模板,该类合同均命名为框架合同,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合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1年无WiFi智能家庭网关项目与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1-151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签订智能家庭网关产品集中采购(GPON双频WiFi6)

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0年至2021年智能家庭网关产品集中采购(公开GPON双频WiFi6)框架协议-兆能》(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协议。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上述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的通知,深圳兆能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0年至2021年智能家庭网关产品集中采购(公开GPON双频WiFi6)框架协议-兆能》,具体签订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冰

注册资本:612,469.61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

经营范围:在北京市经营移动电话通信业务(包括语音、数据、多媒体等);IP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增值电信业务(按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范围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范围经营)基础电信业务;从事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网络设计、投资和建设;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设施的安装、工程施工和维修;经营移动通信、IP电话和互联网业务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备销售;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IP电话设备、互联网设备及其配件;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维修。(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1、本框架协议含税上限金额:555万元(大写:伍佰伍拾伍万元整),增值税税率13%。

2、产品概述:本合同具体产品为GPON双频WiFi6智能家庭网关。

3、本合同由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协议属于深圳兆能的主营业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框架协议及机型采购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与深圳兆能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上述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2、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告所述的框架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和运营商签署的确定金额或数量上限的合同,因采用运营商统一模板,该类合同均命名为框架合同,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合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移动北京公司2020年至2021年智能家庭网关产品集中采购(公开GPON双频WiFi6)框架协议-兆能》;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