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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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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2 证券简称:*ST绿景 公告编号:2021-081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的事项

2021年8月7日,公司公告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弘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弘益”)与江苏宏远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日常经营合同,合同金额总计10,000.00万元(公告编号:2021-067);2021年8月18日,公司公告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弘益与上海网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书,合同金额9,089,826.47元(公告编号:2021-068);2021年9月24日,公司公告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弘益与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合同金额7,830,661.71元(公告编号:2021-076)。

2、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

2021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决定其薪酬的议案》,2021年9月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2021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三河雅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与非银行类融资机构进行以自有资产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总额度合计不超过8,500万元人民币,租赁(融资)期限不超过60个月。同意根据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8,500万元的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含股权质押)、抵押等,担保期限不超过98个月。2021年9月9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关于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金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颖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雅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金志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颖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雅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