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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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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以来,全球疫情反复及芯片短缺对消费类电子行业产生了较大的冲击,芯片短缺、供应链供给不足等多种因素交织,2021年第三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6%(Canalys统计)。智能手机行业的市场格局呈现集中化趋势,品牌格局发生变动。受市场环境变化、客户手机出货量下滑等多种外部影响,公司智能手机视觉解决方案业务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1,687.68万元,同比下降5.59%。受智能驾驶后装市场客户业务波动及产业链芯片紧缺影响,公司智能驾驶业务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02.42万元,同比减少2,880.40万元。

公司持续加大对智能驾驶前装的技术、人才投入,持续创新,不断深化与主机厂商和Tier 1(一级供应商)的项目合作,2021年第三季度新增合众新能源等车厂定点项目,前装定点项目现已涉及长城、长安新能源、上汽、理想、一汽、东风、合众新能源等车厂的多款量产车型。其中,基于高通Qualcomm平台的长城智能座舱定点项目已在第三季度实现量产。

其他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截至2021年9月1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829,600股,占总股本的1.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6.72元/股,最低价为39.28元/股,回购均价约为43.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33.7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6日、2021年9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公司于2020年8月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9月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9月,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签订软件授权合同事项

2020年3月,公司与某一特定客户签署了软件许可协议修正案,本授权合同金额为2.20亿元人民币(含增值税),本次签订授权合同主要为公司与该客户多项授权合同的续签。截至目前,该合同处于正常履行状态。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四)诉讼事项

1、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2019年9月,ArcSoft Inc.收到Marc Chan、Lei Li、Strong Wealth Limited、Pacific Smile Limited作为原告对包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ArcSoft Inc.、Wavelet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和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等主体和个人在内的被告的相关诉讼材料。截至目前,该案处于审前动议阶段,实体上庭审程序尚未开始,诉讼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详见2019年9月26日、2020年1月7日、2020年9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公司就与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之间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0年8月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年7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反诉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截至目前,该案件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详见2020年8月17日、2021年7月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五)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对各募集资金投项目进行延期。详见2021年10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Hui Deng(邓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诚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诚川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Hui Deng(邓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诚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诚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Hui Deng(邓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诚川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诚川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8年1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对财务报表项目按新租赁准则要求选择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数,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9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虹软科技)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对各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80号《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8.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28,480,000.00元,由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53,000,000.00元后,将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275,480,0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275,48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0,929,165.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4,550,834.47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224号《验资报告》验证。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308,405.42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08,405.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4,859,239.89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联席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智能手机AI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的详细情况请见2021年8月2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32)。

四、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1、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公司根据最新的市场环境、各募投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以及未来资金投入规划,拟在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投资目标均不变的前提下,对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针对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为更加合理地规划办公及实验室场地,拟增加建筑面积并增加在硬件设备、产品认证及检测等方面的投入,相应调增“建筑工程投资”、“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同时因上述投资金额的增加,拟调减“技术开发费”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针对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公司拟减少建筑面积,相应调减“建筑工程投资”;同时拟增加研发人员配置、优化数据资源投入方式,相应分别调增“技术开发费”、调减“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

针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拟优化数据资源投入方式,相应调减“软硬件购置”、调增“技术开发费”。

2、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延期

1、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19年3月,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2019年12月,公司取得视觉产业化大楼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开始施工建造。2020年,募投项目涉及的视觉产业化大楼建设施工进度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较原计划滞后,相应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的投入滞后。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未来募集资金投入规划以及视觉产业化大楼建设的工程进展,拟将智能手机AI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2年12月。

针对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提供给客户的产品系包含了芯片在内的软硬一体化产品,需要上游芯片制造产业链资源的紧密合作。由于全球疫情及芯片供应短缺的影响,该项目的产品出货及商务拓展进度不及预期。根据前期项目经验,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强与硬件及芯片供应链企业的合作,并将随着芯片供应的缓解加快项目推进。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将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6月。

2、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三)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建设目的,以及各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未来资金投入规划,经审慎论证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相关调整有助于确保募投项目的实用性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对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对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规定要求。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2、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以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4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燕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对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