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罗远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绍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小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罗远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绍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小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公告编号:2021-068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10月28日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会议由董事长罗远良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议案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光照、范振林、洪其城、崔云、徐庆远、甘亮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议案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议案四《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前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议案五《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69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10月28日14时,在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0人),超过半数。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静红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议案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光照、范振林、洪其城、崔云、徐庆远、甘亮,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6名离职的激励对象范光照、范振林、洪其城、崔云、徐庆远、甘亮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1,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议案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公告编号:2021-07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月1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2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内部公告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0年2月10日,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0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6、2020年3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公司最终向114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887.30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17%。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2020年3月13日。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1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申报期限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9、2021年1月2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18,473,000股变更为418,329,000股。
10、2021年2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宣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200.00万股不再授予,预留权益失效。
11、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董事会同意办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61.27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6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1年5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申报期限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13、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0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光照、范振林、洪其城、崔云、徐庆远、甘亮,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根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自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至今,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事项,拟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311,500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8,329,000股变更为418,017,500股。
3、回购价格及其调整说明
根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自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至今,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两期权益分派均进行派息,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事项。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0年6月23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18,473,000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3,694,600.00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1年6月30日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18,32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基于上述分红派息方案的实施情况,对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本次回购价格=3.35-2.00/10-1.50/10=3.00元/股(按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
4、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934,500.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单位:股
注:1、上表中部分明细与合计数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注销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尚在办理过程中,上表中的股本结构仅以当前的股本情况计算,具体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光照、范振林、洪其城、崔云、徐庆远、甘亮,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前述6人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1,500股,回购价格为3.00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光照、范振林、洪其城、崔云、徐庆远、甘亮,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6名离职的激励对象范光照、范振林、洪其城、崔云、徐庆远、甘亮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1,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一一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4、律师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公告编号:2021-072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且应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现将具体内容详细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对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2021年5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申报期限内,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届时,若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则将对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8,329,000股减少为418,011,5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418,329,000.00元减少为418,011,500.00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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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保持不变。
三、变更登记
拟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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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新章程备案等程序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90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73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主要成员人事调整,拟加入信永中和。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以及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肖铁青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树新先生,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行行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下转212版)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70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