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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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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1、2021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拟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徐何生先生就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2、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等综合因素,为了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及员工的利益,公司董事会计划对《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待优化调整完成后适时推出,因此决定取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1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徐何生先生就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4、2021年7月1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名单,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1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1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1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同意以2021年8月30日为授予日,按照30.00元/股的价格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429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事项

为拓展公司在母婴领域的市场,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优势、销售渠道优势及供应链优势。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润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股权”)与福州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擎海”)、青岛海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挚海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文辰友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福州擎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根据增资协议安排,润阳股权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0,000,000.00元,认购福州擎海新增注册资本416,666.67元,剩余部分(即人民币19,583,333.33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计入福州擎海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持有福州擎海5.39%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庆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霜霜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霜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庆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霜霜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霜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公司2020年及以前无租赁事项发生,自2021年开始发生租赁,公司无需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8日,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920 证券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5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