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41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优秀高潜员工、工匠、劳模及其他专业技能人才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2021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向本次激励计划的107名激励对象授予58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未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测算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公司股票授予日市场价格-授予价格,为每股4.39元。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0月28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21年-2024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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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可依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豫园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产发”)拟以251,672.37万元收购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NAVARRA LIMITED(以下分别简称“复地投资”、“NAVARRA”)合计持有的山东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复地”)100%股权并承接复地投资、NAVARRA对山东复地的债务合计184,356.49万元, 复地投资、NAVARRA同意向复地产发合计支付184,356.49万元以作为复地产发承接债务的对价。当前,复地投资、NAVARRA分别持有山东复地5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复地产发持有山东复地100%股权。
● 复地产发拟以116,985.41万元收购复地投资持有的眉山市彭山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铂琅”)100%股权,同时承接复地投资对眉山铂琅的股东借款35,062.59万元。股权及债权转让对价共计152,048.0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复地产发持有眉山铂琅100%股权。
● 复地投资、NAVARRA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收购山东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眉山市彭山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书。公司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可本次交易。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概述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豫园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产发”)拟以251,672.37万元收购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NAVARRA LIMITED(以下分别简称“复地投资”、“NAVARRA”)合计持有的山东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复地”)100%股权并承接复地投资、NAVARRA对山东复地的债务合计184,356.49万元, 复地投资、NAVARRA同意向复地产发合计支付184,356.49万元以作为复地产发承接债务的对价。当前,复地投资、NAVARRA分别持有山东复地5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复地产发持有山东复地100%股权。
复地产发拟以116,985.41万元收购复地投资持有的眉山市彭山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铂琅”)100%股权,同时承接复地投资对眉山铂琅的股东借款35,062.59万元。股权及债权转让对价共计152,048.00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复地产发持有眉山铂琅100%股权。
复地投资、NAVARRA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收购山东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眉山市彭山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书。公司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可本次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徐晓亮先生、龚平先生、王基平先生、石琨先生、郝毓鸣女士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七名董事(包括四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王鸿祥先生、谢佑平先生、王哲先生、倪静女士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书。公司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发表意见。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处理本次投资收购后续相关事宜。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复地投资、NAVARRA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郭广昌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914406186
法定代表人:王基平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7月21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楼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房地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复地投资2020年的资产总额为2,305,831.45万元,净资产总额919,530.35万元,营业收入366.15万元,净利润203,592.03万元。(未经审计)。
2、NAVARRA LIMITED
公司编码:1389136
NAVARRA LIMITED是一家于香港注册的公司,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NAVARRA LIMITED2020年的资产总额为201,167.59万元,净资产总额-9,401.87万元,净利润-2,511.62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复地的基本情况
1.山东复地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山东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L7KEJ9G
法定代表人:邵大鹏
注册资本:192,616.85万
成立日期: 2017年9月6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5号院内东楼307-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安装工程(凭资质证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此次交易前, 山东复地的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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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复地投资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山东复地50%股权。
2.山东复地下属项目情况
复星国际中心项目为山东复地的开发项目,复星国际中心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济南CBD核心区西南的解放东路以北,规划华阳路以东位置,项目分为8期,其中地块A分为A2、A3、A4共分3期开发建设,地块B分为B1、B2、B3、B4、B5共分5期开发建设。
A地块分为A2、A3、A4共分3期开发建设,A2、A3、A4期为商业用地,由写字楼和公寓、商业等构成,截至2021年6月末,A2、A3期已经在预售,A4期目前仅进行了部分前期工程。A地块占地面积4.2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7万平方米,总可售面积20.63万平方米(其中:已售面积3.48万平方米,可供出售面积17.15万平方米)。
B地块分为B1、B2、B3、B4、B5共分5期开发建设,为住宅和少量配套商业。B地块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以北,占地面积7.9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9万平方米,总可售面积24.50万平方米(其中:已售面积12.29万平方米,可供出售面积12.21万平方米)。以上数据截至2021年6月末。
3.山东复地审计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了山东复地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利润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号为“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993458_B04号”。截至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山东复地资产总额为5,835,370,029.57元,负债总额为3,865,029,539.72元,所有者权益为1,970,340,489.85元。2021年上半年度的净亏损为3,420,362.14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4.山东复地股权评估情况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山东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1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山东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6315-01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山东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583,537.00万元,评估价值为638,175.32万元,增值额为54,638.32万元,增值率为9.36%;总负债账面价值为386,502.95万元,评估价值为386,502.95万元,增值额为0.00万元,增值率为0.00%;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97,034.05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51,672.37万元,增值额为54,638.32万元,增值率为27.73%。
(二)眉山铂琅的基本情况
1.眉山铂琅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眉山市彭山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23456849111
法定代表人:曹先锋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4年12月2日
住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镇牧马社区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此次交易前, 眉山铂琅的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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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眉山铂琅下属项目情况
天府湾项目为眉山铂琅开发的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的项目,项目分为5期开发建设。项目位处黄龙溪板块,地处传统绿色生态居住带一一剑南大道沿线,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及环境资源优势。天府湾项目占地面积36.4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41万平方米,总可售面积114.87万平方米(其中:已售面积24.91万平方米,可供出售面积89.96万平方米)。以上数据截至2021年6月末。
复地东湖国际项目为眉山铂琅下属武汉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北”)的开发项目,项目分为8期开发建设。本次交易前,豫园股份间接持有武汉中北30%股权,眉山铂琅持有武汉中北70%股权。项目地处中南、徐东两大成熟商圈,三湖环绕;地铁4号线途径设有站点,具备地铁物业,交通便捷。产品定位高端,种类丰富,园林景观别致独特,住宅区单独成院。复地东湖国际项目占地面积46.5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6.55万平方米,总可售面积123.95万平方米(其中:已售面积117.63万平方米,可供出售面积6.32万平方米)。以上数据截至2021年6月末。
3.眉山铂琅审计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了眉山铂琅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6月30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相关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号为“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993458_B03号”。截至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眉山铂琅资产总额为7,969,563,084.07元,负债总额为7,199,701,194.38元,所有者权益为769,861,889.69元(合并口径)。2021年上半年度的净利润为3,906,590.34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4.眉山铂琅股权评估情况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本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眉山市彭山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21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眉山市彭山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6315-02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眉山市彭山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1年6月30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462,792.63万元,评估价值为537,999.25万元,增值额为75,206.62万元,增值率为16.25%;总负债账面价值为421,013.84万元,评估价值为421,013.84万元,增值额为0.00万元,增值率为0.00%;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1,778.79万元,评估价值为116,985.41万元,增值额为75,206.62万元,增值率为180.01%。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资产经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拟定。
五、关联交易(投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深入,公司顺应国民经济“新常态”、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公司践行“产业运营+产业投资”双轮驱动,秉承快乐、时尚的理念,持续构建“家庭快乐消费产业+城市产业地标+线上线下会员平台”的三位一体战略,逐步形成了面向新兴中产阶级消费者,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
公司持续打造复合功能地产业务,复合功能地产业务围绕产城一体、产城融合思路,以地产承载城市复合功能、活力社区的理念,围绕金融服务、文化旅游、物流商贸、健康体验等主题,集聚产业优势资源、引入全球内容,成为公司构建家庭消费快乐产业集群、线下城市产业地标业务的重要支撑。本次交易也是公司控股股东进一步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同时公司将增加山东济南CBD核心区地块项目及具有独特地理环境优势的四川眉山地块项目,继续扩充优质稀缺土地储备,符合公司持续打造复合功能地产业务战略。
公司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山东复地股权转让协议
本股权转让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1年【】月【】日在上海签署:
(1)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6楼602室(下称“买方”);与
(2)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楼(下称“卖方1”)。
(3)NAVARRA LIMITED,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LEVEL 54, HOPEWELL CENTRE, 183 QUEEN’S ROAD EAST, HONG KONG(下称“卖方2”)。
在本协议中,买方、卖方1、卖方2合称为“各方”, 卖方1、卖方2合称为“卖方”,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
(1)山东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0MA3L7KEJ9G,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5号院内东楼307-1号。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616.85万元。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卖方1间接持有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0%的股权(下称“目标股权1”),卖方2持有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50%的股权(下称“目标股权2”)。
(2)截至2021年6月30日(下称“基准日”),卖方1仍欠付目标公司的股东债务共计人民币120,664.91万元,卖方2仍欠付目标公司的股东债务共计人民币63,691.58万元,合计仍欠付目标公司的股东债务共计人民币184,356.49万元(下称“股东债务”)。
(3)买方有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收购卖方1间接持有的目标股权1和卖方2持有的目标股权2,卖方1和卖方2有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买方转让目标股权1和目标股权2(下称“本次交易”)。
2股权转让
2.1卖方1和卖方2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不附带权益负担的目标股权1和目标股权2以及目标股权1和目标股权2在新营业执照换发当日所附带的一切权利和利益(下称“股权转让”)。
2.2各方同意于本协议签署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股权变更登记,并相互配合签署相关登记文件,股权转让应于新营业执照换发之日(下称“转让日”)生效。
2.3根据2021年10月28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关于对目标公司基准日估值的评估报告,各方同意目标股权1转让的总对价为人民币125,836.185万元,目标股权2转让的总对价为人民币125,836.185万元,股权转让的总对价(下称“股权收购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51,672.37万元。
3股东债务转让
3.1卖方同意向买方转让其欠付目标公司的股东债务,买方同意受让并独立承担股东债务,卖方同意向买方支付人民币184,356.49万元以作为买方承担股东债务的对价。目标公司同意股东债务由原卖方承担转为买方承担。自本协议生效且卖方支付前述对价后,股东债务由买方独立承担,卖方不再承担股东债务。
(二)眉山铂琅股权转让协议
本股权转让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1年【】月【】日在上海签署:
(1)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6楼602室(下称“买方”);
与
(2)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楼(下称“卖方”)。
2股权转让
2.1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不附带权益负担的目标股权以及目标股权在新营业执照换发当日所附带的一切权利和利益(下称“股权转让”)。
2.2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署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股权变更登记,并相互配合签署相关登记文件,股权转让应于新营业执照换发之日(下称“转让日”)生效。
2.3根据2021年10月28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关于对目标公司基准日估值的评估报告,双方同意目标股权转让的总对价(下称“股权收购价款”)为人民币116,985.41万元。
3股东借款债权转让
3.1卖方同意以人民币35,062.59万元的价格(下称“股东借款债权转让价款”)向买方转让前述股东借款债权;买方同意按前述转让价格受让股东借款债权(下称“股东借款债权转让”)。股东借款债权转让于转让日后生效。
4交割
4.1双方同意自转让日后,本次交易交割完成;交割完成后,买方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及卖方转让的股东借款债权。卖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及股东借款债权。
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除披露从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外,还应披露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经核查,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投资复星心选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复星心选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议案》。公司与海南复星商社贸易有限公司向复星心选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共同投资2.1787亿元,其中复星商社增资1.1111亿元,本公司增资1.0675亿元。增资完成后,复星商社持有复星心选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复星心选49%的股权。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00)。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复星高科技下属企业、关联方发生日常性的关联交易,双方根据业务需要订立购销协议和租赁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4月2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三)关于以“股+债”方式收购佛山禅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股+债”方式收购佛山禅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拟以“股+债”方式收购佛山禅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曦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承接禅曦公司股东借款(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或“本次交易”)。豫园股份或其指定子公司拟以17,611.28万元收购禅曦公司100%股权,同时承接禅城医院、复星医疗对禅曦公司的债权37,388.72万元。本次收购,股权转让对价及债权转让对价共计55,000.00万元。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四)关于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协议期限由原来的“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变更为“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其余条款均无变化。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
(五)关于公司对外捐赠的关联交易情况
经公司总裁室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决定通过向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专项捐款人民币900万元,用于河南省各灾情严重地区的防汛救灾、群众帮扶、卫生防疫及灾后重建工作。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4.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5.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8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五楼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8日
至2021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5天于上交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号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号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三)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厦);
(四)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6日
上午9:00一11:30 下午1:00一4:00
六、其他事项
1.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公司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
4.联系电话:(021)23029999转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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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