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主要系上期实施债务重组相关的费用等,由于具有偶发性,故将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040号)。通知书内容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同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041号),通知书内容为:因曹永贵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曹永贵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106、2020-119、2020-141、2020-151、2020-163、2020-173、2020-194、2021-014、2021-026、2021-034、2021-053、2021-066、2021-071、2021-077、2021-082、2021-086。

2、公司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申请执行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曹永贵、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甘民终64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裁定如下:

(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曹永贵先生银行存款580,978,712.49元(含股票质押回购款5.7亿元、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20日违约金4,729,907.49元、律师代理费100,000元、案件受理费5,154,416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989,389元),2018年6月21日起,以5.7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尚未计算;

(2)申请执行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曹永贵先生持有的金贵银业(证券代码002716.SZ)的98,608,884股股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被执行人湖南临武嘉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第一项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

(4)银行存款不足部分,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等值的财产。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9日10时起至2021年7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曹永贵先生所持公司的98,608,884股股票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 “金贵银业(证券代码:002716)98,608,884股股票”,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291,663,618.91元,上述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68、2021-076、2021-084。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完成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招商证券及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83。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潘郴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吉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小晖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潘郴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吉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小晖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1-090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于10月23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与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潘郴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1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相关费用由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5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详见刊登于2021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1-09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3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10月28日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白银城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1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相关费用由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聘任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1-093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公司本次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审计人员工作认真负责,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1-094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15至2021年11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15日,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白银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此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9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上午 09:00一11:30,下午 13:30一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白银城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1年11月17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后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袁志勇、袁剑

(2)联系电话:0735-2659812

(3)传真:0735-2659812

(4)电子邮箱:jinguizq@jingui-silver.com

(5)邮政编码:423000

(6)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银业)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16”;投票简称:“金贵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1-09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于2020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040、湘证调查字04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于2020年7月4日、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30日、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29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管理人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21-092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