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2019年10月16日,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已届满,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计划,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709,3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114%,回购最高价格6.1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6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004万元。按照规则指引和相关要求,此股东无需列入前十大股东名册里。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傅国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洪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凌洪章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傅国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洪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凌洪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傅国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洪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凌洪章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
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同意放弃控股子公司金鹰共创 19.50%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不影响公司对金鹰共创持股比例,未改变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放弃金鹰共创股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新增投资,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陈士军、张伟安、刘海军、邵艳珍、徐波涛分别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鹰共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共创”)61.00%、15.00%、8.00%、6.00%、5.00%、5.00%的股份,现陈士军、张伟安、刘海军、邵艳珍、徐波涛拟将其持有金鹰共创合计19.50%的股份转让于该公司其他自然人,公司拟放弃行使相关股权的优先受让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陈士军、张伟安、刘海军、邵艳珍、徐波涛分别持有金鹰共创 15.00%、8.00%、6.00%、5.00%、5.00%的股份(合计持有金鹰共创39.00%股份),现上述五人拟将其持有的合计19.50%的股份分别转让于邵燕芬3.00%、杨飞3.00%、邵红芬2.25%、刘长华2.25%、庄海军2.25%、孙阿定2.25%、张光明2.25%、乐汉峰2.25%,转让价款合计为731.25 万元,公司拟放弃行使上述相关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陈士军为公司董事、张伟安为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徐波涛为公司副总经理、邵燕芬为公司董事,他们四位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形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转让方1:陈士军,男,中国国籍,公司董事,金鹰共创法人代表、董事长。
转让方2:张伟安,男,中国国籍,公司纺织销售负责人。
转让方3:刘海军,男,中国国籍,公司亚麻厂负责人。
转让方4:邵艳珍,女,中国国籍,公司织造厂负责人。
转让方5:徐波涛,男,中国国籍,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纺织销售负责人。
(二)受让方
受让方1:邵燕芬,女,中国国籍,公司董事,金鹰共创董事。
受让方2:杨飞,男,中国国籍,金鹰共创核心骨干。
受让方3:邵红芬,女,中国国籍,金鹰共创核心骨干。
受让方4:刘长华,男,中国国籍,金鹰共创核心骨干。
受让方5:庄海军,男,中国国籍,金鹰共创核心骨干。
受让方6:孙阿定,男,中国国籍,金鹰共创核心骨干。
受让方7:张光明,男,中国国籍,金鹰共创核心骨干。
受让方8:乐汉峰,男,中国国籍,金鹰共创核心骨干。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浙江金鹰共创纺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2MA28KUYD1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军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庙桥社区陈家186号A区
成立日期:2017-09-13
营业期限:2017-09-13 至2037-09-12
经营范围:纺织品、服装制造;纺织品印染精加工;纺织原材料收购、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金鹰共创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3、本次股权转让前后,金鹰共创股权结构变化表
■
4、拟转让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就拟转让股权有优先受让权的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将按照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方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该公司章程变更等事宜。
四、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放弃此次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是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
情况的整体考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金鹰共创的股权比例不变,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 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定价系双方基于金鹰共创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前景,遵循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确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放弃金鹰共创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放弃优先受让权是基于对未来发展和投资收益的整体考虑,放弃优先受让权后,公司对浙江金鹰共创纺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没有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放弃金鹰共创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改变公司持有金鹰共创股权比例,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自然人未进行除已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七、上网公告附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2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傅国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士军、邵燕芬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和临2021-034 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3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和康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季报格式》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放弃优先受让权是基于对未来发展和投资收益的整体考虑,放弃优先受让权后,公司对浙江金鹰共创纺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没有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
出借业务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18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
出借业务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4月26日-2021年10月26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24,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206,017,542 股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5月8日、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进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唐人神控股的通知,其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完毕,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唐人神控股实施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35,339,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2%;其中,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司股份为不超过24,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7.73%,占公司总股本的1.99%。
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6日,唐人神控股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完毕,唐人神控股以公司股份累计1,406万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
注: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206,017,542股。
三、控股股东本次业务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唐人神控股本次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唐人神控股本次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 2021年10月26日,唐人神控股以唐人神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1,406万股,实际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股份数量,该业务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系唐人神控股的正常业务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18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增加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持股减少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因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1%,变动后的持股数为123,279,910股,持股比例为10.22%。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控股股东唐人神控股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9,790,775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979,077,582 股的1%)。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收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截至2021年7月8日,唐人神控股累计到期收回9,790,000股,其中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8日期间累计收回5,290,000股,唐人神控股因上述股份收回变动后的持股数为128,569,910股,持股比例为10.66%。
2021年7月28日,唐人神控股借券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股数为2,000,000股,唐人神控股因上述证券出借变动后的持股数为126,569,910股,持股比例为10.49%。
2021年8月4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归还证券2,000,000股给唐人神控股,唐人神控股因上述证券归还变动后的持股数为128,569,910股,持股比例为10.66%。
2021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归还证券6,770,000股给唐人神控股,唐人神控股因上述证券归还变动后的持股数为135,339,910股,持股比例为11.22%。
唐人神控股因上述股份变动,持股增加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注:上述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1-047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厉凤飞持有公司8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4%。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厉凤飞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9%。当前持股数为7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2%,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注:2021年10月14日,王达武与厉凤飞签订《解除一致行动和表决权委托之协议书》,双方已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和表决权委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股东厉凤飞计划在2021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176,4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13%。2021年10月14日,王达武与厉凤飞签订《解除一致行动和表决权委托之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双方自2021年10月14日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2021年9月27日,公司以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由申请股票停牌,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重组预案。
因此,在股东厉凤飞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存在披露筹划重组等重大事项。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1-048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2021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王达武持有公司36,248,7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34%。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达武未实施减持,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重组预案。王达武作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和股份减持计划,即“本人原则上同意本次重组,并且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因此,王达武决定提前终止本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控股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2021年9月27日,公司以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由申请股票停牌,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重组预案。
因此,在王达武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存在披露筹划重组等重大事项。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未减持股份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因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提前终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