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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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0年12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波韵升电子元器件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韵升控股、韵声精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受让韵升控股持有的电子元器件公司45%的股权、韵声精机持有的电子元器件公司15%的股权。本次交易标的拟作价13,440万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电子元器件100%的股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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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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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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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0.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0.64%。
其中主要细分领域经营情况如下:用于汽车应用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共实现销售收入4.7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5.5%;用于消费电子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共实现销售收入9.8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3%;用于工业应用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共实现销售收入9.1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7.3%。
2、报告期内,公司按计划推进产能扩建及其配套的表面防护生产线建设工作,预计在2021年底具备年产坯料1.8万吨的生产能力,在2022年底达到年产坯料2.1万吨的生产能力。公司正在有序部署远期产能建设计划。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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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竺晓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家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玺芳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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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竺晓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家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玺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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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竺晓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家骅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玺芳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0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047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