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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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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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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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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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7220,其中A股股东19930,B股股东7290。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转让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进展
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一毛条”)因受经营环境不利因素影响,已自2015年2月起处于停产歇业状态,且主要资产生产用地长期闲置。为推进低效资产的清退盘活,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上海一毛条纺织重庆有限公司100%股权,首次挂牌价格为标的资产的评估价格2493.24万元。此外,为高效、有序推进标的资产挂牌转让相关工作,如首次挂牌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重新挂牌转让标的资产的相关事项,向下调整挂牌价格的幅度为标的资产评估价格的20%,其余挂牌条件应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一致。此后挂牌方案的制定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2020年12月,公司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函告,标的资产在首次挂牌期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下调标的资产挂牌价格至评估价格的90%,即以人民币2243.92万元继续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重庆一毛条股权,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一致。
截至报告日,标的资产尚处于挂牌中,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243.92万元。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10月16日及12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关于清算注销上海银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事项进展
因上海银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盾公司”)发展未取得预期效果,安防产业人技结合的合作效应微弱,技防业务缺乏市场竞争力,在2020年出现业务萎缩加剧和经营亏损的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清算注销银盾公司的相关事项。
截至报告日,本事项尚在进展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关于合作设立基金事项进展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11月通过下属子公司上海嘉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合作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麟毅创新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新壹号基金”)用于专项投资沪江教育。2019年10月,公司收到创新壹号基金《基金投资项目重大事项报告》,获悉创新壹号基金取得仲裁裁决(﹝2019﹞沪贸仲裁字第0991号),裁定仲裁被申请人上海互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伏彩瑞、于杰及唐小浙(四被申请人以下合称“被执行人”)应共同向创新壹号基金支付股份回购款本金人民币104397375元及利息损失等。2020年1月20日,公司收到创新壹号基金2019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489号),确认仲裁事项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
2020年4月21日,公司获悉因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2020年6月19日,公司收到创新壹号基金发来的《基金投资项目重大事项报告(2020年6月)》,由此得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驳回上海互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伏彩瑞、于杰及唐小浙请求撤销[2019]沪贸仲裁字第0991号仲裁裁决的申请。创新壹号基金于2020年5月18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文件,上述强制执行工作已恢复。
在2020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对所持创新壹号基金股权的公允价值作判断,鉴于查封(冻结)股权存在执行异议诉讼等客观事实,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所持基金份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截至报告日,创新壹号基金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尚未取得进展,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2016年1月9日、2016年6月4日、2020年1月22日、2020年4月23日、2020年6月23日及2020年12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4、关于转让上海硕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0%股权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董事会经审阅评估机构在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重要评估依据和假设、重要评估参数、计算和分析过程以及评估结论,同意公司以评估价格为依据,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上海硕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风旅行社”)10%股权。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为评估结论,硕风旅行社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65万元,本公司所持1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26.50万元。经非公开市场报价意见征询,结合上述评估结构,本次挂牌底价定为人民币200万元。
挂牌公告期届满后,共征集到1个意向受让方,为硕风旅行社股东郑丽君,符合受让条件要求。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与受让方郑丽君已办妥产权交易手续,并收到全部交易款项人民币200万元。截至报告日,公司正配合受让方向市场监督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的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已连续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重庆市国资委相关要求,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1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08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3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
(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及10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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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邹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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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邹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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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邹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9 900922 证券简称:上海三毛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