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9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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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
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四条 下列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以下项目的加总:
(1)公司这一法人实体对外担保金额;
(2)各控股子公司等法人实体的对外担保金额乘以公司持股比例。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6、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担保;
7、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事项;
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
因在2021年度的预计担保统计中,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50%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宜,为此,公司拟就在2021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事宜提请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授权事宜
一方面,公司将结合预算管理、投资管理、授权审批等内部控制,落实对下属各级子公司的债务融资监管与额度安排,确保相关担保需求得到及时满足且不增加由此召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次数;另一方面,公司将通过后续监控和适度授权,保证在批复额度内及时灵活地给予下属子公司融资担保支持。总之,股东大会确定对子公司的债务融资担保额度,在批复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具体办理。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之日止,在经审批授权的为下属子公司(含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存续和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机构选择及融资期限设定等),并签署所需文件。
为此,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包括:
(1)关于公司预计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2021年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根据经营情况实施具体担保事宜的议案。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调整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提供的担保系随着业务开展、业务规模逐渐扩大而发生的正常经营安排,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上述担保风险可控。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需审议的《关于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在征询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
2. 本次调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调整后的担保事宜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没有发现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合人民币74.32亿元,全部为面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经营或并购用途的债务融资担保,约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0.86亿元的46.20%。担保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9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3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
至2021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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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及2021年10月30日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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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出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请于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9层
联系电话:(010)82399888
传真:(010) 82399765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孙炎子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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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100 股票简称:同方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7
债券代码:155782 债券简称:19同方01
债券代码:163249 债券简称:20同方01
债券代码:163371 债券简称:20同方0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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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