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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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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07版)

2021-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7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杭祝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强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决议通过,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仅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1-05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

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将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二、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三、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四、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注:因公司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收购了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恒润调味品纳入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追溯调整了前述表中的“2020年第三季度销售收入”和“2020年1-9月份销售收入”数据。

五、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