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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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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11版)

2021-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1版)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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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编制2021年1月1日以后的财务报表。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根据原经营租赁合同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91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鸣鸣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等综合授用信业务以保证资金周转。公司拟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该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本次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安井食品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92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艳萍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安井食品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93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一一食品制造(2020年修订)》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现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2021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609,640.29万元,较去年同期448,524.75万元,增长35.92%。米面制品、肉制品、鱼糜制品增长主要系公司不断开拓市场,产品销售增量所致;菜肴制品同比增长126.15%,主要系蛋饺系列、虾滑系列、公司子品牌“冻品先生”产品增量及控股子公司新宏业食品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增量所致。

经销商渠道、特通渠道、电商渠道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7.83%、75.95%、210.88%。电商渠道增长率较高主要系公司主动顺应消费习惯变化趋势,持续在平台电商、前置仓电商、商超O2O及兴趣电商等多方面积极拓展线上业务,加之原基数不高所致。另控股子公司新宏业食品2021年8月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给经销商渠道、特通渠道、电商渠道营业收入带来增量。

从销售地区分布来看,各区域增速超过均30%,主要系公司加强产品销售推广,加大渠道开发,新品和次新品增量及控股子公司新宏业食品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所致。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销商数量合计2057家。其中,因控股子公司新宏业食品、ORIENTAL FOOD EXPRESS LIMITED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新增境内经销商470家,境外经销商274家。各区域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94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辽宁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安井”)

● 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为辽宁安井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安县支行申请的9,600万元授用信业务提供担保;公司为辽宁安井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的5,500万元授信业务中风险敞口5,00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2亿元授信业务,其中包括为辽宁安井提供7,000万元限额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情况如下(含本次担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辽宁安井成立于2013年7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43,6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速冻食品;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种子)、水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食品销售服务、食品咨询服务、食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辽宁安井资产总额81,692.95万元,净资产56,434.50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11,564.58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辽宁安井资产总额99,525.30万元,净资产71,433.25万元,2021年1-9月净利润8,998.7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贷款等综合授用信业务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该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余额8,470.36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数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0%。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