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
利润表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经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7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与参股公司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韩亚资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博辰九号基金”)一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基金采用合伙企业方式运营,普通合伙人为朗姿韩亚资管,主要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医疗美容领域及其相关产业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基金规模为50,100万元。2021年9月2日,博辰九号基金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备案证明。详见公司2021年9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博辰九号备案完成暨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2、经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与参股公司朗姿韩亚资管、成都武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南晨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北海光和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汇金云数据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成都朗姿武发医疗美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成都朗姿武发医疗美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姿武发医美产业基金”),朗姿武发医美产业基金采用合伙企业方式运营,普通合伙人为朗姿韩亚资管,主要通过项目直投方式投资医美产业上下游的相关优质资产项目,基金规模为50,100万元。2021年9月29日,朗姿武发医美产业基金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备案证明。详见公司2021年10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成都朗姿武发医疗美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备案完成暨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
3、经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与参股公司朗姿韩亚资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辰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设立医美股权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博辰十号基金”)-芜湖博辰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辰十号基金采用合伙企业方式运营,普通合伙人为朗姿韩亚资管,主要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医疗美容领域及其相关产业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基金规模为60,100万元。公司为该基金的A类合伙人,目前该基金的B类合伙人正在募集中,尚未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手续。
4、报告期内,因参股子公司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羽臣”)修改董事会成员人数,公司不再向若羽臣委派董事,对其不具有重大影响,2021年9月28日,公司将持有的若羽臣12.33%股权由“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琼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常静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琼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由财政部修订印发的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年初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上述新准则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