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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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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57版)

2021-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7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田玉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迎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田玉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迎迎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0月23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田玉波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公布前述定期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上网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印发〈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新旧准则衔接的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一同上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1-037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0月23日送达,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威主持。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报告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弃权票:0票, 反对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弃权票:0票, 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1-038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标准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本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