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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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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负责人刘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贵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7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21年8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1号),公司本次发行获得核准;2021年9月23日,本次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由288,268,235元增加至339,139,100元。(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77)

2、关于HJT STEEL TOWER(NORTH AMERICA)CO.,LTD (原告)与本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公司于2021年10月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鉴于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原告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上诉期满后原告未上诉则正式生效,案件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关于公司起诉HJT STEEL TOWER(NORTH AMERICA)CO.,LTD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尚处于审理阶段,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后续进展情况,积极依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0-009、2020-023、2021-08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贵营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贵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贵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下转262版)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1-08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