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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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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09版)

2021-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9版)

公司负责人:唐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新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燕青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1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唐志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1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1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4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0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555号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闫建来先生和张光杰先生通过视频出席会议,其他董事现场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高海龙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唐志华、高海龙、王波、周雄、姜美霞、李新芳、刘冬生、朱文俊系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相关公司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优悠、杨尧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