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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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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8,291,271.23元,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83,725.54,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缴纳土增税较多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为广厦建设在中国工商银行西湖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贵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农商行”)及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银行”)的融资提供担保。广厦建设在工商银行的债务纠纷相关案件已调节结案;公司为广厦建设在贵州农商行及晋商银行的融资提供保证担保,部分融资已逾期。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2、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与广厦控股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2021年8月20日,厦门国际银行在京东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对持有的广厦控股金融债权进行公开挂牌竞价,与公司相关的涉诉债权亦在本次拍卖范围内,该笔拍卖于同日成交,该笔担保对应的债权人因此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公司获悉,信达资产与东阳市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金控”)签订《债权转让合同》,该笔担保对应的债权人于2021年10月25日变更为东阳金控。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8、临2021-060、临2021-011、临2021-066、临2021-072、临2021-085。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案》,拟收购浙江正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蓝节能”)50.54%股份,收购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东阳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复,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交割。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3、临2021-068、临2021-077),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取得正蓝节能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26日出具《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爱民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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