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法定代表人陈四清、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廖林及财会机构负责人刘亚干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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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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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因正常经营产生的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损益,和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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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二、股东信息
(一)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67,344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中H股股东113,787户,A股股东653,557户。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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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1年9月30日的股东名册。
(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本行前10名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5)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1年9月30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期末持股数量中包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本行的H股。
(6)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有资本划转账户A股12,331,645,186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有关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本次划转股份,自股份划转到账之日起,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报告期末,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还持有本行H股7,946,049,758股,A股和H股共计20,277,694,944股,占本行全部普通股股份比重的5.69%。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代表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合计数(沪股通股票)。
(二)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1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1”股东数量为23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2”股东数量为34户。
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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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1年9月30日的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上述境外优先股的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工行优1”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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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1年9月30日的“工行优1”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工行优1”的股份数量占“工行优1”的股份总数(即4.5亿股)的比例。
“工行优2”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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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1年9月30日的“工行优2”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工行优2”的股份数量占“工行优2”的股份总数(即7.0亿股)的比例。
三、其他提醒事项
(一)季度经营简要分析
(除特别说明外,本部分财务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2,533.30亿元,同比增长10.06%。年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98%,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81%,分别上升0.01和0.16个百分点。
营业收入7,120.93亿元,同比增长6.97%。利息净收入5,111.48亿元,增长5.87%。年化净利息收益率2.11%。非利息收入2,009.45亿元,增长9.86%,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52.87亿元,增长0.28%。业务及管理费1,428.57亿元,增长9.79%。成本收入比20.06%。
报告期末,总资产353,980.6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530.08亿元,增长6.16%。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204,254.79亿元,增加18,011.71亿元,增长9.67%,其中,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增加17,843.48亿元,增长10.62%。从结构上看,公司类贷款122,776.15亿元,个人贷款77,606.17亿元,票据贴现3,872.47亿元。投资90,104.16亿元,增加4,192.77亿元,增长4.88%。
总负债322,347.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992.38亿元,增长5.91%。客户存款268,415.75亿元,增加17,068.49亿元,增长6.79%。从结构上看,定期存款132,472.18亿元,活期存款129,861.94亿元,其他存款2,752.66亿元,应计利息3,328.97亿元。
股东权益合计31,632.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37.70亿元,增长8.72%。
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3,113.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3.38亿元,不良贷款率1.52%,下降0.0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96.80%,上升16.12个百分点。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3.14%,一级资本充足率14.68%,资本充足率17.45%,均满足监管要求。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情况
本行于2021年9月在境外市场发行61.6亿美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进展情况
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本次二级资本工具的发行方案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还需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境外欧元优先股赎回进展情况
本行于2014年在境外发行了6亿欧元优先股。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境外欧元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本行拟在取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前提下,于2021年12月10日对全部前述境外欧元优先股行使赎回权。2021年10月,本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的复函,其对本行赎回境外6亿欧元优先股无异议。
上述资本工具发行及赎回进展情况请参见本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三)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2021年6月21日举行的2020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21年7月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了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2.660元(含税),共计分派股息约人民币948.04亿元。
本行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工行优2”和境外美元优先股股息分配的实施事宜,并于2021年9月24日派发“工行优2”股息,票面股息率4.2%(含税为4.2%,境内优先股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境内优先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派息总额为人民币29.40亿元;于2021年9月23日派发境外美元优先股股息,股息率3.58%(不含税为3.58%,即为境外美元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派发美元优先股股息约1.153亿美元,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约1.038亿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约0.115亿美元。
本行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境外欧元优先股和“工行优1”股息分配的实施事宜,拟于2021年12月10日派发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股息率6%(不含税为6%,即为境外欧元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派发欧元优先股股息4,000万欧元,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3,600万欧元,代扣代缴所得税400万欧元;拟于2021年11月23日派发“工行优1”股息,票面股息率4.58%(含税为4.58%,境内优先股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境内优先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派息总额为人民币20.61亿元。
四、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季度财务报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2021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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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续)
2021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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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廖林 财会机构负责人:刘亚干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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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续)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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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续)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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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廖林 财会机构负责人:刘亚干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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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续)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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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续)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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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续)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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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廖林 财会机构负责人:刘亚干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2021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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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续)
2021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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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廖林 财会机构负责人:刘亚干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利润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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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利润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续)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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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廖林 财会机构负责人:刘亚干
(下转578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A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