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7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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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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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续)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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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续)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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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续)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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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廖林 财会机构负责人:刘亚干
五、发布季度报告
本报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季度报告同时刊载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附录 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及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一)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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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要求披露的杠杆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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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要求披露的流动性覆盖率定量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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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各项数据均为最近一个季度内92个自然日数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54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境外欧元优先股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21年10月26日发布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赎回境外欧元优先股的公告》,本行于2014年12月10日在境外发行的6亿欧元优先股(简称境外欧元优先股)赎回事宜已获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本行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的复函,中国银保监会对本行赎回前述境外欧元优先股无异议。根据境外欧元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简称条款和条件),本行拟于2021年12月10日(简称赎回日)以境外欧元优先股每股赎回价格(即每股境外欧元优先股的清算优先金额加上自前一股息支付日(含该日)起至赎回日(不含该日)为止的期间的应计但尚未派发的股息(简称本次股息)),赎回上述全部境外欧元优先股。
境外欧元优先股的赎回价格总额为636,000,000欧元(为境外欧元优先股存续清算优先金额总额600,000,000欧元以及境外欧元优先股本次股息36,000,000欧元的加总)。有关本次股息派发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21年10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的公告》。
赎回款项的支付应当符合条款和条件的规定。上述境外欧元优先股的赎回款项将通过Euroclear Bank SA/NV和Clearstream Banking, S.A.或其各自的代持人向于登记日(应为赎回日前的清算系统工作日,即2021年12月9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人士或按其要求支付。
在赎回日赎回及注销现存续的上述境外欧元优先股后,本行在境外将不会有任何已发行的欧元优先股。据此,本行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将相关境外欧元优先股除牌。
本次赎回的预计时间表如下(如有修改,本行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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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5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份代号:4604
● 股票简称:ICBC EURPREF1
●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9日
● 股息支付日:2021年12月10日
一、通过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在2014年9月19日举行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事宜(本行于2014年在境外发行了6亿欧元优先股、29.4亿美元优先股及120亿元人民币优先股。本行已于2019年12月赎回上述美元优先股和人民币优先股。)。境外欧元优先股(股票简称:ICBC EURPREF1;股份代号:4604)本次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
二、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 计息期间:自2020年12月10日(含该日)至2021年12月10日(不含该日)
2.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9日
3. 股息支付日:2021年12月10日
4. 发放对象
于2021年12月9日在Euroclear Bank SA/NV(简称Euroclear)和Clearstream Banking,S.A.(简称Clearstream)的营业时间结束时(欧洲中部时间下午六时正),在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NV, Luxembourg Branch登记在册的本行境外欧元优先股股东。
5. 扣税情况
本行本次派发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为40,000,000欧元(含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派发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时,本行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按照境外欧元优先股条款和条件有关规定,相关税费由本行承担。
6. 股息率和发放金额
境外欧元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境外欧元优先股第一个赎回日前的初始股息率为6%(不含税为6%,即为境外欧元优先股股东实际取得的股息率)。根据境外欧元优先股的计息本金金额、股息率和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本行将派发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40,000,000欧元,其中支付给境外欧元优先股股东36,000,000欧元,代扣代缴所得税4,000,000欧元。
本行于2021年10月26日发布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赎回境外欧元优先股的公告》,本行于2014年12月10日在境外发行的6亿欧元优先股赎回事宜已获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本行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复函,对本行赎回前述境外欧元优先股无异议。本行本次境外欧元优先股派息和赎回工作将同时进行,届时将以境外欧元优先股每股赎回价格(即每股境外欧元优先股的清算优先金额加上自前一股息支付日(含该日)起至赎回日(不含该日)为止的期间的应计但尚未派发的股息),赎回上述全部境外欧元优先股,并向境外欧元优先股股东支付全部款项。有关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行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境外欧元优先股的公告》。
三、境外欧元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将委托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ondon Branch担任支付代理人,向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作为 Euroclear和Clearstream的共同存管人的代持人)支付或按其指示予以支付境外欧元优先股的股息。本行要求,Euroclear或Clearstream、或其代持人在收到境外欧元优先股的股息后,将根据Euroclear或Clearstream、或其代持人的记录上载明的参与人各自在境外欧元优先股的实益权益,按比例向参与人账户汇付款项。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ondon Branch向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付款或按其指示进行付款,即解除了本行在境外欧元优先股项下相关款项的支付义务。对于向The Bank of New York Depository (Nominees) Limited支付的每笔款项,每个账户持有人必须仅通过Euroclear或Clearstream(以适用者为准)取得其享有的份额。境外欧元优先股股东自身不是账户持有人的,对于向代表其持有境外欧元优先股的相关账户持有人支付的每笔款项,该所有权人必须仅通过该账户持有人取得其享有的份额。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行于2014年在境外发行了6亿欧元优先股、29.4亿美元优先股及120亿元人民币优先股。本行已于2019年12月赎回上述美元优先股和人民币优先股。)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51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12名,为陈四清董事长、廖林副董事长、王景武董事、卢永真董事、郑福清董事、冯卫东董事、曹利群董事、陈怡芳董事、梁定邦董事、杨绍信董事、沈思董事和努特·韦林克董事,委托出席1名,胡祖六董事委托梁定邦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黄良波监事长、郑国雨副行长、张文武副行长、徐守本副行长、张伟武副行长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陈四清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提升本行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保持良好的市场形象,董事会决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1.发行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工具类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3.发行市场:包括境内外市场;
4.期限:不少于5年期;
5.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6.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
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向董事会授权的前提下,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本次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过程中相关的所有事宜,该等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授权高级管理层在二级资本工具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
三、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外部审计师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审议《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基本规定(2021年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审议《声誉风险管理办法(2021年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境外欧元优先股和“工行优1”股息分配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将于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派发境内优先股“工行优1”股息,票面股息率为4.58%(含税),派发股息20.61亿元人民币。
本行将于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派发境外欧元优先股股息,票面股息率为6%(不含税),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10%,派发欧元优先股股息4000万欧元,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3600万欧元,代扣代缴所得税400万欧元。
具体实施情况将另行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5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200亿美元全球中期票据发行计划下发行
多系列中期票据刊发发售通函及定价补充文件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香港分行、新加坡分行、卢森堡分行、伦敦分行以及澳门分行在200亿美元全球中期票据发行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下,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提交由香港分行发行的于2026年到期的1,000,000,000美元利率为1.625%中期票据,新加坡分行发行的于2024年到期的1,050,000,000美元利率为1.00%中期票据,卢森堡分行发行的于2024年到期的500,000,000欧元利率为0.125%中期票据,伦敦分行发行的于2025年到期的250,000,000英镑利率为1.625%中期票据以及澳门分行发行的于2023年到期的2,000,000,000澳门元利率为0.60%中期票据(澳门元票据,与其他系列票据合称票据)的上市申请,票据已于2021年10月29日完成上市。根据计划,票据仅供专业投资者(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37章定义,专业投资者指(a)如属香港人士,按《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1第1部所界定的专业投资者(包括按该条例第397条所制定的规则所指的人士);或(b)如属非香港人士,根据有关司法权区对公开发售的相关豁免可向其出售证券的人士。)购买,详情请参考本行2021年10月29日刊载于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此外,上述每一系列票据还有意(i)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交易所)上市;(ii)(对于除澳门元票据以外的所有其他系列票据)获准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的官方名单(以下简称卢森堡交易所)上市并在卢森堡交易所的Euro MTF市场进行交易;(iii)(仅对于澳门元票据)获批准在卢森堡交易所的证券官方名单上市;(iv)获准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伦敦交易所)的国际证券市场进行交易;以及(v)在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门交易所,与新加坡交易所、卢森堡交易所及伦敦交易所,合称其他交易所)上市。每一系列票据也将显示在(i)卢森堡交易所的卢森堡绿色交易所;以及(ii)伦敦交易所的可持续债券市场。票据在其他交易所的上市或获准交易(如适用)预计将于2021年10月29日或前后生效。
更多有关票据在其他交易所上市的信息可在新加坡交易所的网站www.sgx.com,卢森堡交易所的网站www.bourse.lu,伦敦交易所的网站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以及澳门交易所的网站www.cmox.mo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37章定义,专业投资者指(a)如属香港人士,按《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1第1部所界定的专业投资者(包括按该条例第397条所制定的规则所指的人士);或(b)如属非香港人士,根据有关司法权区对公开发售的相关豁免可向其出售证券的人士。)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1-05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21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亲自出席6名。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会议由黄良波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监事会对监事2021年度履职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