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向香港鹏鼎增资1亿美元,再由香港鹏鼎向台湾鹏鼎增资新台币30亿元用于建设台湾高雄FPC项目。具体详见2020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截止目前,以上增资作业正在进行中。
2、新加坡子公司向印度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印度模组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通过新加坡子公司[Avary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向印度子公司[Avary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增资人民币3.5亿元或等额外币,以用于印度模组生产线投资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增加印度模组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截止目前,以上增资作业正在进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沈庆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萧得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勖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沈庆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萧得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勖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5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公司深圳园区501会议室及台湾新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庆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游哲宏在公司关联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因此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日常采购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成立鹏鼎控股慈善基金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成立鹏鼎控股慈善基金会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单位:万元
■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9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鹏鼎控股慈善基金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或“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热心公益事业,回报社会,增加社会福祉。为更好践行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规范和提高公司公益慈善事业效率 、效能 ,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公司拟设立“鹏鼎控股慈善基金会”, 在保护环境、开展职业教育、发展电子技术、帮扶弱势群体、响应其他公益需求等方面开展公益活动,善尽社会责任。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鹏鼎控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鹏鼎控股慈善基金会的议案》,同意发起成立“鹏鼎控股慈善基金会”。本次设立慈善基金会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设立基金会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鹏鼎控股慈善基金会
2.基金性质:非公募基金会
3.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海秀路2023号鹏鼎时代大厦
4.基金宗旨:鹏鼎控股慈善基金会致力公益事业,倡导社会责任,以推动社会公益活动、提升教育水平、保护环境、发展电子技术、提升公民道德意识及人格养成为宗旨。
5.业务范围:保护环境、开展职业教育、发展电子技术、帮扶弱势群体、响应其他公益需求等社会公益活动。
6.发起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7.原始基金数额:200万人民币,由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以上事项具体以行政主管机关的登记核准情况为准。
二、设立慈善基金会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设立公益慈善基金会,有利于更好践行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规范和提高公司公益慈善事业效率 、效能 ,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通过推进保护环境、开展职业教育、发展电子技术、帮扶弱势群体、响应其他公益需求等一系列公益活动为全社会和谐尽一份力,践行社会责任。
2. 基金会成立后,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每年以不超过公司当年净利润1%的金额向基金会捐款,以确保基金会的发展和运营的可持续性。公司本次设立及未来维护慈善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鹏鼎控股慈善基金会成立后,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各项公益活动,自觉接受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7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海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向关联人采购货品及服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截至目前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下半年经营计划情况,预计公司向鸿海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采购货品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将超出以上2021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预计范围。公司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向鸿海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采购货品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5,000万元。本次增加日常采购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由于关联人鸿海集团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数量众多,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 因此以鸿海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后,与前述关联方 2021 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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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中国台湾
上市地:台湾证券交易所(2317.TW)
成立时间:1974年2月20日
公司地址:台湾新北市土城区中山路66号
已发行股本:13,862,990,600股
主营业务:包括资讯产业、通讯产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光电产业、精密机械产业、汽车产业以及与消费性电子产业有关的各种连接器、机壳、散热器、组装产品和网络线缆装配等产品的制造、销售与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鸿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Foxconn (Far East) Limited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的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鸿海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列为本公司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鸿海集团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及组装厂商之一,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其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新台币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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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鸿海集团采购商品、设备及少量服务,其价格主要是由公司及鸿海集团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鸿海集团在电子连接器生产、电子产品原料生产、工业自动化设备生产、工业服务等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依据市场化原则,向其采购产品及服务,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及保障采购品质。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主要是基于截至目前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后续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依据实际经营情况增加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采购额度,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及保障采购品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由于属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事项,董事会关联董事游哲宏应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所涉及的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Foxconn (Far East) Limited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因此,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相关销售及采购业务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董事游哲宏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8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圳设立全资子公司鹏鼎物业管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本次投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鹏鼎物业管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2. 注册地:深圳
3.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 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出资
5. 股权结构:由鹏鼎控股100%持股
6.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等
以上事项具体以行政主管机关的登记核准情况为准。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鹏鼎物业管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主要为便于公司自有物业管理。该子公司设立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增加鹏鼎物业管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6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