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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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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类 单位:元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类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1年6月24日,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控股”)与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隆”)签署了《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广州凯隆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539,453,259股流通股股份(占嘉凯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90%)转让给华建控股。

2021年8月19日及2021年9月10日,广州凯隆分别完成了本次协议转让的第一批次402,662,117股及第二批次136,791,142股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2021年8月21日及2021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承诺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暨公司控制权变更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及《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暨权益变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时守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桂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桂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时守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桂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桂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调整情况说明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已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期初留存收益无影响,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重述,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数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年初数进行了调整,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上述调整报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1-067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