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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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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7日,公司十届15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参与天山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公司现持有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水泥”)10,500万元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0.95336%),拟参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以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南方水泥股权转换天山股份发行的股份。上述事项详见2020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0-016《关于参与天山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2021年3月2日,本公司与天山水泥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根据南方水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本公司所持有的南方水泥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46,528.91万元。若交易能顺利实施且天山股份的发行价格13.38元/股不做调整,则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上市公司天山股份发行的股份34,774,969股。上述事项详见2021年3月3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1-004《关于参与天山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根据协议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天山股份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2021年5月26日,天山股份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每10股派4.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分红后,发行价格调整为12.90元/股,本公司获得股份数量调整为36,068,921股。

2021年8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2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了天山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获得无条件通过。上述事项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1-016《关于参与天山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1年9月9日,天山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21号)。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南方水泥已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事宜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份发行尚在进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晓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小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德富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蒋晓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小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德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1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蒋晓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小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德富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一一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因公司目前涉及医药制造行业,现将公司2021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分产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地区分布以公司所在地划分。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68证券简称:尖峰集团